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07-27 收藏
日前,省森林公安局带领河南省南阳市森林公安来到大安市森林公安大队,请求协查疑似市民张某非法收购属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的案件。接到协查请求后,大安市森林公安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根据线索,动用技术手段,将嫌疑人张某的身份信息和住所锁定,在嫌疑人张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发现野生猕猴1只。
专案组向嫌疑人张某耐心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最终嫌疑人张某将其购买的其余3只野生猕猴全部上交。
大安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在野外遇有落单或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通知森林公安部门,不能随意将其带回家养殖。非法捕捉、养殖野生动物都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有人捕捉、贩卖、收购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进行举报。(森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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