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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第4次会议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1-12-27 收藏

  12月25日,市委书记杨国辉主持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4次会议。王天昊、郭庆生、张东颖、孙剑寒、于啸洋、王春东、孙德刚、王丹、白振宇、迟艳宏、王帝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8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做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工作,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前行。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两部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全力提升我市“三农”工作质量。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和吉林省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一要收好尾,全面完成2020年大岗子镇2.3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保证明年春播前项目发挥效益。二要开好局,抓紧推进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作,必保在明年春季顺利开工。三要争项目,做好我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工作,尽最大努力多争取建设指标。
  会议传达了省和白城市关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要加强协调,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为把准政策脉搏,推动乡村振兴,做好思想和思路上的准备。要完善机制,确保我市的规划内容与上级政策措施相比较,无偏差、不漏项,既符合政策导向又切合本地实际。要强化准备,确保政策项目确定后立即组织实施,不能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况。
  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乡村建设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措施,要再接再厉,切实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列出清单,扎实推进实施,确保12项专项行动全部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督查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彻底整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要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环节,持续发挥好督查“利剑”作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提前研判、有效防范,全面补齐各项短板和不足。
  会议听取了农业农村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水利局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林草局生态修复等林业发展资金、大安灌区节水计量工程建设资金原渠道使用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做好项目充分论证,加强全过程建设管理,实现预期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经得起检查验收。要充分利用好整合资金,应整尽整,做好规划管理,为我市“三农”工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听取了拟纳入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的情况说明,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早建设、早达产、早见效。
  会议听取了关于产业项目收益使用的情况说明。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必须保证脱贫户收入不降低。要做好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人岗不适”“只拿钱不干活”的问题。对未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也要通过光伏收益资金给予参保资助补贴,避免脱贫户因取消补贴不参加医保,产生由“脱保”引发的因病致贫潜在风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