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12-18 收藏
12月14日,我市“大棚房”拆除工作持续开展,副市长、公安局长钱孔亮及相关部门在全市各拆除点进行指导督办。
在“大棚房”拆除地点,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正在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不出意外。据相关人员介绍,“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设。“大棚房”不仅破坏农业生产,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侵害农民的利益,更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为此,我市将持续排查整治各类“大棚房”,切实做到恢复耕地,还地于农。
截至14日为止,全市三分之二的“大棚房”拆除工作接近收尾,剩余地块正在进一步清理中。(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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