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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承诺履职不落实,推诿阻挠群众回迁落户

来信标题:

村干部承诺履职不落实,推诿阻挠群众回迁落户

来信时间:

2026-08-25 14:30

 来信内容:


   本人提前向大安市太山镇太平村村委会提交户口回迁申请,村书记口头明确答应在村民代表大会将本人落户事宜上会研究。近期本村已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但村书记未将该事项列入会议议题、没有把我户口回迁事宜提交会议研究,不作为拖延落户流程。落户审批法定主管部门为公安部门,村委会仅做村级议事配合,不能设置前置障碍卡压户口办理。
    本人诉求:要求村委会针对我的落户申请,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书面答复,写明是否同意上会、具体时间、理由,书面反馈给本人。

 

回复部门:

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6-09-01 09:29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针对您的提问,作出答复如下:

1.倪*,男,身份证号220882198401******,2000年应征入伍,户口随队转出,2017复原,因妻子在松原市前郭县户口落到妻子所在地,想迁回大安市太山镇太平村。

2.目前想迁入辖区派出所已提供迁入本地相关要求,并经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可迁入原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