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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业务手续须知:
因私普通护照 这里的“因私”是指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 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以及进行其他非公务活动。 (一)因私护照的办理程序 1、因私护照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光面照片四张(规格为48X33MM,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3)申请人本人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4)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 (5)在外地暂住的居民,如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的现实表现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只提交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的现实表现证明。 2、劳务公司代办出国劳务手续的须增加提交的材料: (1)外派经营公司劳务项目说明复印件; (2)《经营资格证书》; (3)前往国家人员劳务名单。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最后由白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省厅负责制证,14个工作日后到申请部门领取护照。
联系电话:0436-5222470 大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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