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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贲成国 |
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政策研究体制改革职能。 2.原市物价局承担的物价宏观调控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原市发展计划局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2.原市发展计划局承担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检查和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全市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全市经济运行的预测和预报工作;管理全市物资储备。 (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产业政策并协调和监督其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结构,包括一、二、 三产业构成比例以及农村经济、工业经济、第 三产业内部结构调整与优化方案,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引导和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五)确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导向及重大项目规划、布局;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对投资活动进行引导和调控;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的争取、审批、协调和检查验收。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汇总编制全市进出口、外汇收支计划,提出利用外资的总规模与投向;汇总编制吸引外商投资计划;负责属于基本建设和第 三产业等方面外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申报。 (七)指导、促进全市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制订全市和重点区域性的批发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八)研究协调 教育、 文化、 新闻出版、 体育、 卫生、 广播电视、 旅游、劳动、人口、民政、政法、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九)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内设规划科、综合科)、生态治理办公室、县域突破办公室、信息产业办公室和第 三产业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规定,管理市扶贫办公室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体改科 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市经济形势,进行预测分析;负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承担全市县域突破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投资物价科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主要来源。负责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各类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批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扩初设计等;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的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协调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参与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制度,提出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稽查出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承担全市信息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农村工作科 研究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 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气象、水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市农村经济、 农业生产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 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规划;编制年度 农业发展指导计划并检查、监督和调度执行情况;负责申请省、国家投资 农业项目的编报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 农业产业化;负责审核或审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保项目;负责协调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平衡和整治等专项计划。负责制定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百强镇”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农村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承担全市生态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交能源科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全市新型工业发展战略,拟定主要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市指导性工业产品产量计划;负责工业项目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专业规划,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交通、能源发展战略,协调、平衡产业规划,编制交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下达年度公路养护计划、客货专项基金计划,负责交通、能源项目的报批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 分析社会发展状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人口与 计划生育、 文化、 新闻出版、 教育、 卫生、 体育、 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争取社会发展专项建设资金;研究提出全市经济贸易和第 三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经济贸易和第 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第 三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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