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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日期:2008-2-18     来源:   编辑:刘佳楠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白城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和到市委、市政府的来访,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三)承办三级交办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案件,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直接调查处理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五)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六)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七)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九)协调有关部门接收、管理、教育、遣送上访人员,维护上访秩序。
(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大安市信访局设三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全市信访目标管理工作;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的情况;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信访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综合、提供信访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负责起草文件,编写《信访情况》和《信访动态》;负责全市信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信访统计、报表工作;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承办文电、文印、会务、保密、通讯、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信息、资料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案信督查督办科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转办的信件;负责来信签收、登记、上报、转送、通报、留存;综合反映来信情况,编写《来信摘报》,提供来信信息;向各部门、各单位交办一般来信,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办信工作;负责督办省信访局、白城市信访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负责案件的立案、交办、查处工作;负责立案信访案件查处结果的审查,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负责信访案件的报审工作;对重要信访问题进行查办和协调处理;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督促查办工作;协调、督促有权机关对信访事项的查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督办部门、单位处理信访问题的落实情况;负责对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接待科
    负责接待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负责来访登记、来访接谈以及来访事项的上报、通报、转送、交办、协调处理;负责去省进京接访值班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市级领导接访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中央和省、白城市转办、交办的上访案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上访案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处理去省进京上访老户和滞留户的工作;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维护上访秩序;综合反映来访情况,提供来访信息。
 
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大安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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