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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局 长:邓安华 政 委:于洪友 副局长:楚国君 张大伟 张怀乾 吴树彪
划出职能:
原承担的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大安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市内各公安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领导全市的公安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检查各公安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 (四)负责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查,分析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提出对策,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治安事故。 (五)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六)依法管理全市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及外事工作,组织部署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对国家领导人来我市视察及来访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警衔的日常管理、民警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推荐本市公安机关基层领导干部;负责市公安局所属单位民警的奖励、抚恤、调配、劳动工资、录警、编制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技能训练、警体达标及大型警体活动的开展。 (二)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以及文件收发、公安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的会务工作。 (三)法制科 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检查基层单位的执法情况;承办劳教案件审核工作。 (四)派出所工作指导科 负责全市户籍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领导城乡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及人口统计工作。 (五)指挥中心(加挂信息通信科的牌子) 负责重大事件、重要信息的汇总,指挥调度全市各警种协同作战;同时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六)计划财务装备科 管理全市公安系统的装备、被装;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审核工作;负责对工勤人员的管理。 (七)警务督察室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八)行政督察室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和纠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控申科 受理并承办群众来信来访、控告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承办其他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局机关民警的党性、党风教育。
人员编制:
大安市公安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政治处主任1名(副局级);科长(主任)9名,副科长(副主任)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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