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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2-01656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标      题: 《大安市2021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882MB1988495D/2022-01656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标      题: 《大安市2021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有 效 性:
《大安市2021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和白城市关于秸秆全域禁烧工作要求,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5+1”模式(“5”即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1”即无害化处置),助力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和碳达峰行动。
  一、工作原则
  以乡(镇)、场站为实施主体,坚持乡(镇)、场站党委政府负责,水稻户全部参与,确保2022年4月20日前全市范围内所有水稻秸秆全部打包离田,实施综合利用。
  二、实施标准
  稻秆全部离田,稻茬保留在15公分以下,保证稻田清理干净达到不能焚烧条件,如发现焚烧痕迹不予补贴。
  三、补贴对象
  实施水稻秸秆离田的种植户、农机作业手、新型经营主体和企业。
  四、补贴标准
  实施水稻秸秆离田的地块,每公顷补贴450元。
  五、时间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3月29日--4月2日)
  2、落实作业车辆阶段。(3月29日--4月3日)
  3、签订承诺书阶段(3月30日--4月3日)
  4、组织离田阶段(4月3日--4月20日)
  5、补贴面积公示阶段(5月6日--5月30日)
  6、检查验收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7、资金拨付阶段(7月15日--7月30日)
  8、归档立卷阶段 (8月1日--8月15日)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乡村振兴包保模式落实相关责任,市级包保领导负责督促和指导乡镇、场站水稻秸秆离田工作;包保部门负责协助乡镇、场站的包保村(分场)水稻秸秆离田工作。同时,建立“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社主任”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水稻秸秆离田网格化管理。
  (二)加大舆论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和各乡镇、场站要通过“大喇叭”、微信群、悬挂条幅等形式,让水稻秸秆离田工作家喻户晓,确保水稻秸秆离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调度。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和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场站水稻秸秆离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调度。各乡镇、场站要安排专人,将每日水稻秸秆离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将每日对各乡镇、场站的水稻秸秆离田工作进展情况排名通报。
  (四)严肃工作纪律。每周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场站主要负责人,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周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场站主要负责人,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如在水稻秸秆离田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和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