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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3-0002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标      题: 《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8873J/2023-0002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标      题: 《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0日
有 效 性:

《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决策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22〕1426号)文件,实施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依据《大安市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综合整治、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为目标,以加大资金政策整合力度为保障,立足大安市地区实际,注重综合整治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关联性,坚持“理水、增绿、扩湿、整地、固沙、并村”有机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三、工作目标

  1.统筹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承载能力。

  2.谋划生态化农田综合整治,培育生态农业、现代农业。

  3.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乡村振兴落地。

  4.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对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国家试点(小西米片区)项目区域面积进行综合整治,发展改善盐碱耕地任务15.58万亩。

  五、重要举措(创新做法)

  针对农田生态环境存在的利用低效化、碎片化、无序化等问题,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开展综合整治。通过田块合理规划达到增加耕地数量的目的;通过配套水利基础设施,完善灌溉体系,提高灌溉设计保证率和灌溉水利用系数,满足农田灌溉和节水灌溉要求,同时结合土壤改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针对现有耕地的土壤污染以及盐碱化等土地退化问题,在坚持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进行面源污染防治和盐碱化治理,促进耕地绿色生产。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土肥沃”。

  六、下一步工作

  计划从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3月,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从2023年4月起至2023年12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