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己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决 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 发〔2017〕3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76号)和《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 作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7〕1106号)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18〕1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上半年,完成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 审计工作;完成“僵尸系统”清理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市政府各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
2018年下半年,将市政府各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 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实现市政府各部门和白城市政府政务信息协同共享。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形成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2018年3月底前, 完成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形成自查 报告,提出大安市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市级共享平台 的信息系统清单。自查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数量、名 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市发改局、市审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二)清理“僵尸”信息系统。2018年3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 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 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市发改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三)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4月底前,完成大安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底数,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形成大安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技术标准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 1272号)执行。6月底前,完成大安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动态调整的目录管理体系。(市发改局、市经济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四)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实现政务部门内部系统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9月底前, 将政务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外网)。(市经济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五)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加快推动形成大安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六)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加快大安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大安市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建设任务落实。〔市委机要局、政府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完善大安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拓展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市经济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七)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市级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相关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釆集,加大管理力度,对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运维经费,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市发改局牵头,市政府办、市经济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办负责)
(八)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市保密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釆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市经济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
(九)加快落实开发区工作任务。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市级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自查、清理、编目、整合、接入、共享、协同等工作,适时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外网)。(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在工作层面、操作层面、执行层面加强统筹协调。
(二)明确落实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推动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主体。对责任不落实、违反《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加强经费保障。按照白城市的要求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从2019年开始,对按要求及时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要足额保障运维经费。对已明确须接入而实际未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运维经费。
(四)开展专项督查。从2018年3月起,每月月末前,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五)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审计,保障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探索政务信息系统审计新方法,定期将审计结果上报市政府。
(六)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技术力量保障,为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网络和共享平台接入、安全防护与管理、等保分保测评、信息安全风险测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培训指导。
为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组。现将推进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兴会 副市长、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立刚 市发改局局长
包成林 市经济局局长
伞海峰 市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殿全 市编办主任
韩 雷 市公安局政委
李启坤 市财政局局长
刘占林 市审计局局长
金 光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 彬 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大安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大安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刘立刚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