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函〔2017〕10号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
根据《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安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大政办发〔2016〕53号),受市政府委托,市安委会组成5个考核组,分别对向市政府递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各乡(镇)、场(站)、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为载体,各乡(镇)、场(站)、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相继开展了“第一季度大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和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一老一小”场所等10个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016年,全市工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三类事故共发生65起,死亡3人。其中消防火灾63起,无死亡;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零事故无死亡;工商贸事故2起,死亡3人,未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考核评定结果
(一)乡(镇)、场(站)、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12个)。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广镇人民政府、舍力镇人民政府、两家子镇人民政府、叉干镇人民政府、月亮泡镇人民政府、太山镇人民政府、海坨乡人民政府、大安市舍力机械林场、大安市机械经营林场、慧阳街道办事处、临江街道办事处。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达标单位(24个)。
四棵树乡人民政府、红岗子乡人民政府、龙沼镇人民政府、大岗子镇人民政府、新平安镇人民政府、联合乡人民政府、大赉乡人民政府、丰收镇人民政府、烧锅镇乡人民政府、新艾里乡人民政府、乐胜乡人民政府、风水山牧场、大安市机械林场 、红旗饲养场、大安种猪场、新荒渔场、东风马场、五间房水库、大安马场、农业科技示范场、东方红农场、锦华街道办事处、安北街道办事处、长虹街道办事处。
(二)市直部门。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8个)。
公安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粮食和商务局、经济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达标单位(36个)。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畜牧业管理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 、大安灌区管理局、广播电视台、农机管理总站、国土资源局、供销合作社、环境保护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司法局、政务服务中心、气象局、大安市嫩江湾湿地保护开发管理办公室、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吉林省烟草公司白城市公司大安分公司、大安市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大安支行、大安市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大安市分公司、建设银行大安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工商银行大安支行、农业银行大安支行、人民银行大安支行、吉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安市分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
(三)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9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大安经营处 、国网吉林大安供电分公司、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大安供电分公司、大安市鹤原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宏达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润泽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中央储备粮大安直属库、大安市先达食品有限公司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达标单位(15个)。
大安市恒锐采油设备有限公司、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大安市市政工程公司、吉林省新天成水泥有限公司、大安市信达石油机械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专业油田钻采机械有限公司、大安顺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大安市广源石油配件有限公司、松原市六合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宇泷饮品有限公司、大安市安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大地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省吉原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汽车靠背有限责任公司、大安市鑫源木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四)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贡献单位(3个)。
市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市运输管理所。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突出安全摆位,履职尽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再立新功。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