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2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安市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白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印发贫困县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烟白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履行行业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实现、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
按照“行业补贴、政府兑现、专款专用、直补烟农”的工作原则,对大安市烟农减少的种植面积,由烟草行业每亩补助400元,用于烟农开展种植替代、调整产业结构,巩固脱贫成果。该政策暂定实施三年(2018年至2020年),原则上一年一核定、一年一兑付。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补贴范围和对象为大安市2017年与烟草公司正式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2018年度烟叶种植面积减少的农户。2019年和2020年补贴政策以2018年补贴确定数为基数,根据实际计划变动和布局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补贴方式与补贴兑现流程
大安市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由烟草行业出资)由大安市人民政府以直补烟农的方式进行兑现。补贴兑现工作执行以下流程:
(一)面积核定。
烟叶移栽结束后,大安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统一组织各烟叶站负责逐块、逐户核实面积,详细登记造册,对照2017年种植面积确定补贴对象和补助金额,烟农签字确认。
(二)抽查审核。
大安市政府专项补贴工作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大田移栽面积抽查工作,并登记造册,参与核实的人员要共同签字认可,确保补贴名单真实准确。各烟叶工作站要积极配合。
(三)张榜公示。
大安市政府专项补贴工作组审核完成后,以补贴对象为单位,对2017年种植面积、2018年种植面积、减少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在烟叶站、村委会张贴公示,并印制表册发放给每户烟农公开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资金核定。
公示无异议后,大安市政府专项补贴工作组向白城市烟草公司提交专项补贴资金申请函,白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核后上报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吉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核查后的实际移栽面积,确定大安市2018年调减面积数和补贴金额。在审核过程中,白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按照不低于20%比例进行实地核查。
(五)资金拨付。
白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给大安市人民政府复函,并签订资金定向使用协议后,行业以定向捐赠的形式将专项补贴资金拨付至大安市民政局账户,落实资金兑补工作。
(六)补贴兑现。
专项补贴资金进入大安市民政局账户后,按照核定后的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在一个月内以电子支付方式直接兑现给烟农。
四、组织机构
为保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组织保障,大安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成立专项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权夫
副组长:金书野 盖凤瑞 宋国荣
成 员:李迎华 汪云鹏 王 恒 廉海勇 张天鹤 付立德
各烟叶站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补贴政策涉及烟农切身利益,要把专项补贴政策落实作为烟叶生产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要在大安市党委和大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方案,精准兑现补贴政策,切实增强贫困地区烟农获得感。
(二)加强过程监管。
大安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对各烟叶站确定的兑现补贴对象要层层审查把关,在执行过程中开展必要的抽查、巡查工作。专项补贴工作组要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农户姓名、年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的档案,对相关核查、公示、兑现的相关表册、图片、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过程可控、可追溯。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补贴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烟农。
(三)加强监督考核。
大安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加大对专项补贴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瞒报行为的发生,防止套取补贴资金。要及时通报监督考核结果,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造成重大损失、对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大安市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大安市种烟面积减少专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保障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组织保障,大安市政府成立专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曲玉祥 大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冯国春 大安市民政局局长
刘占林 大安市审计局局长
张权夫 大安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
吕晓明 红岗子乡党委书记
刘景辉 丰收镇党委书记
王欣来 舍力镇党委实际
王建国 乐胜乡党委书记
王敬东 月亮泡镇党委书记
马洪林 太山镇党委书记
杨崇东 烧锅镇乡党委书记
王 粤 新艾里乡党委书记
朱寄铭 叉干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