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函〔2016〕1号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自评情况汇报
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市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一)制定了实施方案。
年初,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气联办〔2015〕5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大安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大环函字〔2015〕1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相关部门责任,研究制定了保障措施,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场(站)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负责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村(屯)的具体任务。宣传部、发改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等为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
(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场(站)主要领导签订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标准。各乡(镇)与村(屯)签订责任书,成立督查组,深入到各村督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重点区域、薄弱地点严防死守,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做到防患未然,有效控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三)强化了工作落实。
为落实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2015年10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各责任部门参加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专题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和部署,一是强调禁烧工作重要性认。各部门、各乡(镇)、场(站)都要把秸秆禁烧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场(站)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本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村(屯)的具体任务,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由派出所、林业站、农业站工作人员成立了督察大队对各村进行不定期督查。各村村委会成立以村长为组长,治保主任、民兵连长、社主任等为成员的巡逻小组,在春秋两季进行昼夜巡查。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各乡(镇)、场(站)、宣传、环保、发改、科技、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合力。四是推广秸秆再利用。充分发挥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减轻禁烧阻力和压力,加快促进产业化发展。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各乡(镇)、场(站)按照《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广秸秆还田、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开展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将省环境保护厅印制的秸秆禁烧宣传挂图下发、张贴于各乡(镇、场)、村(屯)醒目位置。
(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发放、张贴了宣传挂图,全年出动监察人员100余人次、消除火点3处,当场制止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12起。
(三)市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段连续多日播放了市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做到了农作物秸秆禁烧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四)通过各乡镇、环保、林业、公安等部门巡查,在我市境内全年共发现8起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并及时进行制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作物秸秆产量过剩。我市年产生农作物秸秆约105万吨,除了作为饲料、生产沼气和用作燃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剩余,给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尽管各乡(镇)、场(站)和有关部门加强了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力度,但仍有个别农民对相关规定了解不全,理解不透。
(三)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个别乡(镇)、场(站)监管不到位,有的放松监管,禁烧效果差;有的前期抓的紧,后期管的松;有的白天抓的紧,晚上管的松。
(四)技术研发和创新工作亟待加强。要进一步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积极推广秸秆还田、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秸秆禁烧工作任重而道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早日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一)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曝光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
乡(镇)、场(站)及环保、公安等部门要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力度。
认真研究制定和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协调对接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收储、运输等现实问题,加快促进产业化发展。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