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大安市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相关部门:
《大安市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大安市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省价管〔2014〕295号)精神,按照省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在我市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即: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作用,由国家制定能够保障农民基本收益的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对生产者给予补贴。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在保障生产者基本收益的前提下,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国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累经验,为农产品价格改革探索方法和途径。
二、改革原则
(一)市场决定价格。大豆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
(二)保障基本收益。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保障种植者基本收益,稳定大豆生产。
(三)坚持公平补贴。启动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时,坚持按种植面积实行公平补贴,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通过建立严密的监管机制,确保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据实足额发放给实际种植者。
(四)政策平稳过渡。实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后,临时收储政策相应取消。要全面做好生产、流通、储备、加工等各环节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
三、主要内容
落实国家大豆目标价格改革任务,当全省大豆平均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我省按照国家拨付的补贴款和统计部门提供的大豆种植面积对生产者核定和发放补贴。
(一)目标价格。
大豆目标价格由国家统一确定,一年一定,并于每年播种前公布。我市执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格。
(二)市场价格采集。
我省大豆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全省大豆平均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监测确定。采价期为当年10月至次年3月。
(三)补贴发放。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大豆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
2.启动条件。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启动目标价格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启动补贴。
3.发放补贴。启动补贴时,省财政厅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我市大豆种植面积,将国家补贴资金拨付给我市。按照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的大豆种植面积及大豆种植户花名册,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各乡(镇)、场(站)。乡(镇)、场(站)财政部门利用“一卡通”或现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发放渠道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大豆实际种植者。
4.补贴标准。全省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元/亩)=国家补贴总额(元)÷全省大豆种植面积(亩)。
5.数据统计。我市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所依据的大豆种植面积数据,采用我市统计局调查统计汇总计算出的大豆实际播种总面积。2014年大豆种植面积统计工作由全市各乡(镇)、场(站)政府调查统计,采取建立花名册汇总,2015年2月底前上报市统计局、农业局和财政局,然后再上报省有关厅(局)。具体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业务指导,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2015年以后的种植面积统计工作由省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
每年大豆出苗后,市统计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粮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大豆种植情况调查,根据大豆实际种植面积建立种植户花名册,并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查证核实。每年6月底前,市统计局将根据种植花名册计算出我市大豆实际播种面积数据,并将此数据报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安调查队负责将经国家统计局核准的我市大豆种植面积及产量调查数据提供给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粮商局、市价监局等。
6.发放时间。如果启动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省财政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给我市,市财政局要及时发放到各乡(镇)、场(站),保证各乡(镇)、场(站)财政部门于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大豆实际种植者。
(四)保障措施
市价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我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跟踪、汇总、上报实施情况,并做好市场价格监测、成本收益调查核算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生产者。
市统计局和市农业局、国家统计局大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大豆种植面积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市政府建立补贴面积和补贴款公示、举报、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市粮商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加强收购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大豆加工、仓储企业参与大豆收购。
市价监局协调组织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
上述部门从现在起到2015年5月底,在上报相关情况的基础上,需每月10日、25日定期向市价监局报送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由市价监局统一汇总上报省物价局。
四、组织领导
大豆目标价格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抓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豆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调配合,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办法等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完善细化相关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大安市大豆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大安市大豆目标价格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纪方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李向东 市价监局局长
成 员: 李文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雨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庆宏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再峰 市粮商局副局长
单长军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价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吴剑担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