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各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大安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吉林省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切实做好今年“119消防宣传月”和“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统一部署、全民参与、主题鲜明、力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消防安全理念,激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清剿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安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彦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树彪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柏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忠民 市公安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
成 员:各乡(镇)、各街道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
三、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四、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2月8日
五、活动安排及工作部署
(一)“119消防宣传日”当天活动。
1、11月9日上午,在大安市第一中学校内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暨“清剿火患”战役启动仪式,并举行一次灭火救援疏散演习,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及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参加仪式并观看演习。
2、11月9日,市电信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采取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全市民众发送消防宣传短信。
3、开展消防宣传巡街活动。11月9日,集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巡街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行驶于全市主要街路,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并在主要人员聚集位置播放消防宣传视频和设立消防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
(二)“119消防宣传月”全部活动。
1、开展条幅街活动。自11月9日起,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全市主要街路道口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并持续到12月8日。
2、开展LED多面宣传活动。自11月9日起,全市有LED户外显示屏的单位、场所要全部增加消防宣传内容,并持续到12月8日,具体工作由市消防大队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
3、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答卷活动。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自行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答卷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试卷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编制,确保每名学生都受到一次消防知识教育。
4、广泛开展消防知识自学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自学活动,并利用橱窗、公告板等张贴消防知识宣传挂图。
5、街道、社区开展防火“四个一”活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每个规划小区要在醒目位置设立一块永久性消防知识宣传展板、社区要制定并张贴一张《居民防火公约》,社区要指导每个家庭开展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次家庭火灾扑救(逃生)演练。
6、农村、村屯开展防火“四个一”活动。每个行政村要在村口醒目位置设立一块永久性消防知识宣传展板,村部要制定并张贴一张《村民防火公约》,要利用村内广播至少播出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至少开展一次柴草堆垛进村屯专项集中治理。
7、市公安消防大队下属两个中队至少在活动月期间举行一次消防站开放仪式,接受社会各界到队参观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今年“119”消防宣传系列活动作为推进“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制定针对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全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体、卫生、广电、安监部门要按照《纲要》和《规划》的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方案,完善保障措施,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积极参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营造氛围。要加大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责任意识,着力加强中央及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和户外大屏幕公益宣传工作。活动期间,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宣传是推动火灾隐患整治有效手段”的意识,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力推动“清剿火患”战役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
“119消防宣传月”暨“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大安市公安消防大队(邮编:131300),联系人:赵立新、贾洪光,联系电话:0436—50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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