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以下简称“三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活跃全市城乡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以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愉悦百姓身心,陶冶道德情操,努力为建设繁荣和谐新大安提供良好的文化软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三节”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三节”文化体育活动是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办好文化乐园、兴办地方大文化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三节”文化体育活动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各乡镇(场站),要安排专人负责,划拨一定资金,积极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人际和谐、社会安定”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开展“三节”文化体育活动要以促进和谐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为主题,把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家乡、发挥才智、努力建设繁荣和谐新大安为目标。在“三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将推出春节联欢会、焰火晚会、彩灯展、新年音乐会、社区迎春联欢会、上元灯谜会、风筝赛、棋牌赛等节日文体活动,营造浓浓的文化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组织承办和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确保各项文化体育活动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要认真做好节目的策划和排练工作,确保节目数量,提高演出质量;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主旋律,大力营造节日气氛;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电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同宣传、文化部门的协作,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公安局、行政执法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要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整顿治理节日期间的文化市场秩序,净化环境,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文明、健康、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附:1.2012年全市“三节”文化体育活动安排表
2.2012年全市元宵节彩灯展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文体工作 “三节”活动 通知
附件1:
2012年全市“三节”文化体育活动安排表

附件2:
2012年全市元宵节彩灯展任务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