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函〔20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是气象灾害频发区,每年由于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严重。为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为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国家、省、白城市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安市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庆生 副市长
副组长:李兴会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晶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匡利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立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齐会勇 市财政局局长
陈辞繁 市公安局局长
田万庆 市农业局局长
张立国 市民政局局长
徐晶辉 市水利局局长
周云戈 市林业局局长
冷志贵 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罗兆彬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喜春 市卫生局局长
刘占林 市教育局局长
金喜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柳中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国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 彪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丛占先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郑长斌 市联通公司经理
李艳明 市气象局副局长
大安市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李 晶(兼)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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