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安市2013年冬季城市
清除冰雪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3〕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有关单位:
冬季城市清除冰雪工作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交通安全,也关系到大安城市整体形象。尤其是随着我市路网结构日益改善,城市道路面积不断扩大,城市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冬季城市清除冰雪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一)市政府按照各承担单位人数及清扫能力确定清除冰雪责任区和责任单位。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业户及居民要自觉接受市政府划分的清除冰雪任务,并服从统一指挥。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清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住建局是清除冰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雪停后一小时内要上路到岗,对各责任单位的清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清运的冰雪不得随意倾卸,对重点地段要派专人把守,落实责任。
(三)交警大队要在清雪期间,组织警力上路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清雪人员、过往车辆及行人的交通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清雪范围。各责任单位的清雪责任区为主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道路至建筑物墙根。
(二)清雪标准。清雪标准为无积冰、无残雪、见底露面、路见本色,不留死角死面,清扫后要立即组织运力及时将冰雪清运到指定的倾倒地点。
(三)清雪时限。各责任单位要“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清雪。夜间降雪,次日早上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除。小雪要在一日内清除完毕,中雪要在二日内清除完毕,大雪要在三日内清除完毕。节假日降雪,应及时组织清除。
(四)倾倒地点。冰雪倾倒指定地点为哈来宝泡、莲花泡。严禁向市区街路、绿化带、垃圾箱、垃圾点倾倒或堆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的冰雪,自行清运到冰雪倾倒指定地点。居民住宅小区和平房居民区院内的冰雪在降雪后的2日内,由所在街道组织居民将雪清运到主、次干路指定的地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负责市区内清除冰雪的组织领导工作。市政府领导要带头参与清雪,并负责对所分管部门、单位清雪工作做经常性监督检查。各街道具体落实本辖区内住宅小区和平房居民区清除冰雪的组织指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清除冰雪工作,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冬季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所承担的任务,确定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并将冬季清除冰雪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带头清除冰雪,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清除冰雪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新闻单位要把冬季清除冰雪宣传动员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新闻记者站、广播电视台要有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清雪宣传报道工作。每次雪停之后,宣传工作要和清雪工作同步启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清除冰雪工作,对领导带头清雪、行动快、效果好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表扬;对不动手、行动慢、效果差的单位要给予公开曝光。
(三)做好物资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清雪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清雪物资的购置,制定清雪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清雪责任,逐个环节排查准备情况,确保清除冰雪工作能顺利进行。
(四)严格督促检查。成立以“两办”督查室负责人为组长,监察局、住建局各两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要将清除冰雪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清除冰雪行动快、质量好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不积极、行动迟缓的责任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清除冰雪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上管部门通报至其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冬季清除冰雪责任单位任务区划分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冬季清除冰雪责任单位任务区划分
一、主次干路责任单位
1、人民路责任单位:住建局
长白街责任单位:住建局
嫩江街责任单位:住建局
南环路责任单位:住建局
育才路(长白街—临江街)责任单位:住建局
临江街责任单位:住建局
2、南湖路(长白街—大赉街)责任单位:国土局
南湖路(大赉街—临江街)责任单位:审计局
南湖路(长白街—西站街)责任单位:乡企建筑公司、建设银行、轴承厂
3、建设路(康平街—嫩江街)责任单位:农业银行
建设路(嫩江街—兴华街)责任单位:发改局
4、新明路(康平街—嫩江街)责任单位:经济局
新明路(嫩江街—兴华街)责任单位:科技局
新明路(兴华街—临江街)责任单位:司法局
5、长虹路(货 场—长白街)责任单位:林业局
长虹路(长白街—大赉街)责任单位:畜牧局
长虹路(大赉街—嫩江街)责任单位:农广校、扶贫办
长虹路(嫩江街—临江街)责任单位:法院
6、德胜路(嫩江街—临江街)责任单位:检察院
德胜路(嫩江街—大赉街)责任单位:大赉粮库
7、江城路责任单位:教育局
8、永宁路(嫩江街—大赉街)责任单位:工业控股、统计局
永宁路(嫩江街—临江街)责任单位:质监局
永宁路(康平街—大赉街)责任单位:安监局
9、卫健路(康平街—大赉街)责任单位:中保财险
卫健路(嫩江街—大赉街)责任单位:电信公司
10、锦华路(长白街—大赉街)责任单位:公安局
锦华路(大赉街—兴华街)责任单位:农业局
11、正通路(长白街—临江街)责任单位:国税局
12、海石路(大赉街—临江街)责任单位:计生局
13、玉泉路(长白街—兴华街)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14、慧阳路(联社—兴华街)责任单位:工商局
15、育才路(长白街—高速公路)责任单位:交通局
16、英雄路(北连接线—石鑫修配厂)责任单位:大赉乡政府
英雄路(石鑫修配厂—长白街)责任单位:信用联社
17、北江路责任单位:中国银行
18、兴工路责任单位:灌区管理局
19、阜平路责任单位:水利局(原水产局责任区)
20、立新路责任单位:芦苇管理总站
21、德善佛堂路责任单位:老干部局、老龄办
22、兴华街(玉泉路—安居路)责任单位:卫生局
23、疏港公路责任单位:盐业公司、开发区、水务集团
24、永安路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档案局
25、大赉街(人民路—南湖路)责任单位:水利局
大赉街(人民路—锦华路)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武部、党工委、统战部、团市委、总工会、史志办、科协、政务大厅。(政府办、信访局负责市委、市政府院内清雪)
大赉街(南湖路以南)责任单位:食药监局
大赉街(锦华路—育才路)责任单位:石油公司
大赉街(育才路—技工学校门前)责任单位:安邦保险
大赉街(工业集中区内)责任单位:开发区(原工业集中区责任区)
26、康平街(南湖路以南)责任单位:移动公司、吉视传媒
康平街(南湖路—江城路)责任单位:人社局
康平街(江城路—锦华路)责任单位:地税局
康平街(锦华路—正通路)责任单位:邮政银行
康平街(正通路—育才路)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27、西站街(原化工厂大门—江城路、含广场)责任单位:社保局
西站街(原化工厂大门—南湖路)责任单位:邮政局
西站街(西站广场—铁路道口)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惠民村镇银行
28、西城胡同责任单位:烟草专卖局
29、广和街责任单位:汽车靠背厂(门南铁栅栏至长虹路)、工商银行(门南铁栅栏至南湖路)
30、市医院南胡同(两条)责任单位:粮商局
31、审计局后胡同责任单位:物价局
32、气象站胡同责任单位:气象局
33、菜市场大厅南二条路责任单位:农机管理总站
34、丰收街责任单位:民营公司、太平洋保险
35、霍林河路责任单位:慧阳街道、临江街道、锦华街道、长虹街道
36、滨江大道西责任单位:农电公司
二、安北辖区
1、安北站前广场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
2、安铁街(街道办事处以南)责任单位:农发行
安铁街(街道办事处以北)责任单位:供销总公司
3、道口街(康复路以北)责任单位:环保局
道口街(康复路—安铁街)责任单位:安北街道办事处
4、厢房孙路责任单位:党校、编办
5、康复路责任单位:实验二小、七中(四医院门东桩至车站广场)、四医院( 四医院门东桩至安铁街)
6、安北站前路责任单位:建亚建筑公司、残联、大地燃气
7、北站路责任单位:安北车站、水电车间、房产车间、线路车间、物业公司
三、景区、广场
1、新世纪广场桥南(含桥)责任单位:民政局
新世纪广场桥北责任单位:财政局
2、金街责任单位:人寿保险
3、银街责任单位:安华保险
4、福街责任单位:大地保险
5、育才广场、文化活动中心广场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6、嫩江湾湿地公园责任单位:湿地办
四、巷道胡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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