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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1-06731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15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1〕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1-06731 分  类: 财政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3月15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1〕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15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安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系要求的运行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安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大安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指导和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吉林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行收支两条线、工资统一发放、政府采购等改革。这些改革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为进一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于现行的以多重账户为基础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已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其主要弊端是:账户多重设置,资金分散收付,使大量财政资金在部门和单位长时间滞留,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影响了对财政和经济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对财政资金难以实现及时有效地监控,只能事后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迫切需要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

  改革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有利于管理监督。实行国库收付制度改革,是在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预算执行主体、会计核算主体三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付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有利于方便用款。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保证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有利于分步实施。首先选择一些部门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实施。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类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开设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是: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2、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3、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

  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商业银行为每个试点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5、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特殊专项收入和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试点单位对上述账户资金活动的相关会计核算要保持一致性,并相互核对账务。

  (二)规范收入缴纳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分别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

  1、对各项财政收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者外,均采用直接缴库方式。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区别收入性质,由缴纳义务人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实行汇缴的应缴收入,采用集中汇缴方式。由征收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区别收入性质,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对纳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收取的非税收入,由经收银行按照规定区别收入性质,分别划解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办理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将预算单位的支出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四类,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以外的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日常小额部分支出。

  (4)转移支出。指省、市(州)对下级财政的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专项追加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对工资支出和购买支出(集中采购部分)以及对有关企业、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其它单位和省级、市(州)财政对下的转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从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中支付。对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购买支出(分散采购部分),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批复单位用款计划时确定。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用款单位需要用款时,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支付令及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经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按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令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经财政部门授权,由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由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用现金支付的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进行支付。

  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

  四、改革试点的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配套推进相关改革,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创造条件。

  (二)加快“金财工程”建设。“金财工程”是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等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加快“金财工程”的建设步伐,逐步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部门的专线联网,将目前各自独立运作的财政、税务(含征收机关)、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计算机系统科学的加以联接,实现各相关信息共享。同时,要开发、完善相关软件,使财政收入缴库退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等各项业务安全高效运行,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做好改革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二是要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非税收入收缴等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三是搞好试点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登记、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同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制度;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它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改革的实施步骤

  为顺利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市县全面开展试点,参与试点的预算单位至少要达到20%以上的要求:

  (一)2011年选择财政局等部门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暂未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和部门,可以先对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一些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三)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12年在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主题词:国库管理 体制改革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