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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2-2445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村村通水泥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2〕20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2-24455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村村通水泥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2〕20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5月23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2年村村通水泥路建设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此,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白城市公路管理处对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我市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巩固和深化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责任,强化主体作用

  《吉林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所在乡(镇)为项目法人。各项目法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四制”管理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市政府将与各乡(镇、场)签订《村村通水泥路建设质量责任合同书》。各乡(镇、场)主要领导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要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工程质量责任状》,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安全合同》,规范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对因项目法人缺位、错位、不到位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市村村通指挥部办公室不予验收结算,并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规范工作流程,执行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动工前,必须有开工申请报告并经村办审批,对工程材料、设备和各种检测试化验报告及施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后方可开工。如私自开工,则不予结算。施工中,严格工程试化验、监测、配合比等手续,每道工序必须履行报验程序,不履行报验程序和没有单质材料试验原始单据、配合比试验原始单据的一律停工整改。要对材料进行严格检验,达不到标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把工程技术检验环节,从路基处理、基层施工、砼面层铺设到路容路貌整理,必须经过层层检验,达标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对不符合规范的及时叫停,质量不达标的要责令返工。竣工后,市村村通指挥部采取亮白、黄、红牌等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把源头准入

  今年,主体工程各乡镇(村)配套资金为每公里12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的招投标工作由市村村通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对竞标单位进行详细审查,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筑路资质,并具备三辊轴摊铺机、强制式拌和机、排式振捣器、三斗配料机、模板必须是20厘米等设备,不经招投标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规范原料采购,水泥由市村村通指挥部统一供应,决不允许自进水泥,否则后果自负。

  四、健全监管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要按照“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质量监管体系,落实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质量责任档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人,把质量监管贯穿到现场施工、计量支付和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充分发挥农民义务监督员的作用,每条路段都要聘请2名以上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具有经验的老党员、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同时设立规格统一、标志明显的公示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村村通指挥部要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把施工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村村通 建设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