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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2-24463
分  类: 行政许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6月20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2〕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2-24463 分  类: 行政许可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06月20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12〕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6月20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大安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大安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08〕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政府建设步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及公共服务项目、便民项目要全部进入市政府政务大厅,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进行,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全面公开办事法律依据、程序和结果,让群众看得明白,充分知情,直接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理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参照省和白城市的做法,调整大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何野平;副组长:赵彦峰、高航;成员有:李兴会、于守忠、李文、王学廉、张军、张凤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于守忠(兼),负责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负责组织推动市直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负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对进入行政审批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年度考评,督促其规范、高效、优质服务。负责对公民、法人及其它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承办、交办和督办。负责对电子政务信息进行管理、发布和备案。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三)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政府法制办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大项目清理力度,该取消的取消,该停办的停办,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要利用电视、报纸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进入大厅的审批项目具有法律依据。各部门要编制好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报市政府审定后,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办理。各部门审批办公室要本着依法设置、程序规范、办事简便、高效快捷的原则,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流程再造。在优化运行流程基础上,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流程转换为计算机程序,形成部门局域网,然后编入市审批中心网络系统。

  (四)统一规范行政审批模式。

  1、组建行政审批办公室。凡是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市政府部门都要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成建制进入政务大厅。审批、收费项目较多的部门,如住建局、国土局、人社局、畜牧局、林业局、公安局等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审批办公室主任,并进入政务大厅办公;审批、收费项目较少的部门由业务科长兼任审批办公室主任。行政审批办公室所需人员编制在原机关内部调剂解决。市编办负责对各进厅部门人员编制进行重新审核确定;监察局全程跟踪各部门审批办公室进厅情况,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2、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将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全部移交到行政审批办公室。各部门业务科室行政审批和收费职能划出后,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职能消失的要撤销,职能弱化的要予以合并。调整后的内设机构由过去侧重行政审批转变到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上来。市编办负责对各进厅部门的职能化转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择优选配行政审批人员。各部门要在现有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用人标准,选配最能代表本部门形象和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要坚决把好“入口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坚决予以退回。

  4、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部门凡纳入行政审批办公室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以外,一律使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原使用的部门公章不再具有行政审批功能。

  5、建立协调运行机制。各部门要进一步向行政审批办公室授权,签订责任人授权书,明确责任,建立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参加的协调运行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和规定,用制度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保证审批业务工作衔接。

  (五)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的效能监察。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务大厅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机制。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网上监督。市监察局派驻政务大厅监察室和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廉洁高效。

  强化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政务大厅建立的“首办负责制”、“八公开制”、“绿色通道”等办事制度。建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采取服务对象定期评议、随机调查问卷、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强化社会监督,监督评议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各部门政(行)风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调整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编办牵头于2012年6月25日前调整完大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6月28日前完成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行政审批办公室职能的批复划转工作;2012年6月30日前各部门审批办公室组建完毕。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成立审批办公室,按照进入政务大厅审批、收费项目目录,确定工作人员,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方案报市政务大厅备案。

  (三)组织实施。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并正式挂牌运行。

  (四)跟踪检查指导。2012年7月初,市监察局、编办、政务公开办、政府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隐瞒审批和收费项目不报,继续搞厅外审批和收费的,以及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市监察局要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迅速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为改革和审批项目进入政务大厅创造条件。

  (二)周密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进入政务大厅审批和收费项目,组建审批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报市政府审定后进入政务大厅挂牌运行。

  (三)密切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操作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市监察局、编办、政务公开办、政府法制办要搞好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并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主题词: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