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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3-18854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4月09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灭鼠防鼠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3〕23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3-18854 分  类: 卫生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4月09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灭鼠防鼠疫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3〕23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9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灭鼠防鼠疫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3〕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全国鼠疫监测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鼠防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鼠疫的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组织动员,真正把灭鼠任务落到实处。卫生部门要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按时上报灭鼠进度,对完成好的乡(镇、场)予以表扬。对态度不积极,组织不得力,任务完成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坚持目标管理,按时完成灭鼠任务

  继续贯彻国务院“个人义务,集体承担,国家补助”的灭鼠政策,推行“义务灭鼠,地块承包,共同管理,奖罚结合”的灭鼠经验,尽快把灭鼠工作落到实处。面对新的市场经济形势,各乡(镇、场)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一些可行措施,积极鼓励群众灭鼠。要把灭鼠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还要采取各种措施,按要求完成灭鼠任务,切实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的标准以下。5月末前完成灭鼠任务总数的三分之二,7月末前,要全面完成灭鼠任务。

  三、抓住时机,积极组织灭鼠

  5月14日至5月20日为灭鼠突击周。力争消灭黄鼠总量的85%以上。加强各乡(镇、场)之间的联防,加大对边界地带、鼠密度高的地块、历史病区、村屯的灭鼠力度,保证不留死角。同时要严密监视与邻近市(县)的边界地域,以防范沙土鼠的侵入。

  四、开展鼠疫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工作

  (一)建立健全全市鼠疫疫情报告网络。严格执行“三报告”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区处理工作。

  (二)加强应急储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三)设立鼠疫监测点。今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4个鼠疫监测点,监测时间是4—7月份,每个月完成一个点的监测任务。具体情况如下:4月份的监测点设在舍力镇庆发村;5月份的监测点设在海坨乡三业村马家窝棚屯;6月份的监测点设在烧锅镇乡新民村太平窝棚屯;7月份的监测点设在太山镇万山村前宝石屯。上述四个乡(镇)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的住宿工作安排,出于生物安全的考虑,尽量安排在村所在地独门、独院的房舍,同时要为监测人员提供免费的水、电、烧柴。

  五、各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和保健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灭鼠工作的指导与验收

  各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和保健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灭鼠工作,设专人负责收鼠,以黄鼠尾为凭证做好登记,由市地病办组织验收。同时做好灭鼠进度上报工作,每月10日、20日将灭鼠情况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防科。

  六、做好活黄鼠血清采集工作

  负责送检黄鼠血清任务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将血清编号登记,送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毒室,保证检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

  七、建立鼠防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乡(镇、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灭鼠任务要细化分解到人头。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任务完成。对今年灭鼠工作不重视、不研究、不组织、不落实或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附:大安市2013年灭黄鼠数量及剖检黄鼠血清数量任务分配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