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大政发〔201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精神,结合我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完善文物档案管理,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有利于整合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我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务院、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要求,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市境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文物。
本次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1949年后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及《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目录的。
三、普查的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从2013年8月开始至2016年11月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主要任务是组建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发布普查规范和标准,开展国有单位调查、普查宣传和培训,做好普查的前期筹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文物普查认定,信息采集、建档、报送、审核、登录工作,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报送进展情况报告。
(三)总结发布阶段(2016年1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发布普查成果。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我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五、普查的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为开展和完成好我市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调查采集的第一手翔实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做好保密工作,并按时汇总上报信息。
附件:大安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0日
附件
大安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孙颖慧 副市长
副组长:黄 彪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齐会勇 市财政局局长
李颖超 市档案局局长
李文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赵国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升伟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肖丽艳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李晶莹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洪文 市史志办副主任
郑春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景泉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为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学春 市粮食和商务局副局长
周建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世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庆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单利民 市农业局副局长
徐庆峰 市水利局副局长
于朝晖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有贵 长虹街副主任
曹晓涛 大赉乡副书记
万长德 安广镇副镇长
石中海 新平安镇副镇长
张向东 月亮泡镇副镇长
王俊荣 红岗子乡副书记
于德生 舍力镇副镇长
王则浩 农业科技示范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黄 彪 (兼)
副主任:李升伟 (兼)
成 员:邹德秋 市博物馆
梁建军 市博物馆
孙恒臣 市博物馆
李晓华 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