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安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大安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努力构建和谐富裕新大安,市政府决定在2009年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重点、上水平、升品位,着力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的滨江园林城市。
二、目标责任
(一)关于牌匾设置的治理整顿。
规范牌匾、广告设置。临街店面新设或更新牌匾、灯箱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按照统一规格、统一尺寸,规范设置。做到美观大方,突出亮化效果,增强城市夜间亮化景观效果。对未达到审批标准或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店面牌匾、落地匾、刀匾、竖匾、占道广告、高空广告限期整改或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逐步达到一店一匾、整齐划一的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建设局
(二)关于环境卫生的治理整顿。
环卫部门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保证卫生箱垃圾不外溢,街路整洁干净。沿街单位、商家、居民倾倒垃圾实行袋装化,并按要求就近放到垃圾收集点,严禁将袋装垃圾随意堆放到绿化带、街路或其他公共地点。
责任部门:建设局、工商局配合。
(三)关于临街洗车场的治理整顿。
临街洗车场配套设施必须完备,排水设施要达标。严禁占道洗车或室内洗车污水外溢、污染道路等现象的发生,对不具备室内洗车条件的洗车场,责令停业整改或予以取缔。
责任部门:建设局
(四)关于禽畜养殖业的治理整顿。
重点区域(嫩江街至长白街、育才路至南湖路范围内)规模养殖禽畜的必须停业或迁移到指定区域;宠物养殖及生产生活性养殖可在确保环境卫生的前提下,禽类每户限养10只以内、畜类每户限养2头(只、匹)以内;其它区域严格控制规模、限制发展、逐步削减,争取三年内实现市区内无规模禽畜养殖的管理标准。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公安局、环保局、牧业管理局、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五)关于占道经营的治理整顿。
1、取缔英雄路、南湖路旧物、建材市场。
2、取缔德胜路水产品、日杂、水果、蔬菜等占道摊点。
3、取缔江城路的占卜算命卦摊。
4、取缔人民路古玩、钱币摊点。
5、取缔市区主干道两侧有碍市容观瞻的占道废品收购点。
6、取缔流动经营,有效解决流动叫卖,堵塞交通的问题。
7、取缔治理在市区街路打场晾晒农作物影响交通的行为。
8、取缔江城西路占道农机销售点,还道于民。
9、规范市区内主要街路的电焊修理、门窗加工、车辆维修等马路作业。严禁在人行道方砖上从事加工、维修等作业行为。具备条件的一律入室作业,不具备入室作业条件的,限期改正,逐步取缔。
10、经批准暂时保留的季节性冷饮、蔬菜瓜果、早餐等占道摊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面积规范经营,并自带保洁工具,保证摊点周围的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六)关于私搭乱建现象的治理整顿。
对马路边石两侧砌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市区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违章亭棚、栅栏、门斗以及改变经营性质的报刊亭。对拒不拆除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强制拆除,确保道路畅通。
责任部门:建设局
(七)关于铺设、架设线路活动的治理整顿。
市区各种线路的架设、铺设、改线,均需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对电视、供暖、通讯、供电等部门未经审批设置的各种线路、管路、塔、杆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为市民创造舒适、美观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部门:建设局
(八)关于新世纪广场的治理整顿。
加强设施维修、维护,在金街、银街、福街增设防护栏,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继续做好广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责任部门:建设局
(九)关于流动噪音的治理整顿。
对市区内持扩音话筒沿街叫卖的流动商贩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流动噪音扰民现象。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十)关于沿街遗撒行为的治理整顿。
严格查处运输液体、散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覆盖、捆包,造成泄漏、遗撒行为,重点对货运料场、建筑工地等违章多发区位加大宣传、检查和处罚力度,杜绝沿街遗撒污染城市环境。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十一)关于破坏基础设施行为的治理整顿。
1、加大超载超重车辆的治理。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制止,随时处理。有效避免和遏制超重车辆损坏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2、强化市政、环卫等设施的监管,尤其对新修街路的人行道条石方砖、板油路面和水泥巷道加强看护,并严格控制道路挖掘的审批,加大对擅自挖掘道路行为的处罚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因设施损坏而增加财政投入。
责任部门:建设局
(十二)关于安北地区的治理整顿。
对安北地区,重点对站前广场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治理整顿,确保安北地区良好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 安北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三)关于施工现场的治理整顿。
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一律围场作业,封闭施工,对占道堆放施工材料、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场地、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等行为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责任部门:建设局
(十四)关于不文明祭祀的治理整顿。
广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教育活动,在传统祭祀日之前,通过各种有效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同时,对重点地段定岗定责严格看管,加大巡查力度,逐步取缔在街路焚烧冥纸等不文明祭祀行为。
责任部门:精神文明办牵头, 民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五)关于乱堆乱放现象的治理整顿。
对沿街店外摆放、展示、悬挂商品以及土堆、弃石、煤灰等乱堆乱放现象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确保良好的市容市貌。
责任部门:建设局
(十六)关于室外烧烤、大排档的治理整顿。
加大室外烧烤、大排档的取缔力度,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对不具备入室经营条件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坚决予以取缔,有效解决室外烧烤及占道大排档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群众饮食安全的问题。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配合。
(十七)关于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
1、出租车、公交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停靠。严禁在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上随意占道停车候客。
责任部门:公安局
2、往返市区的长途客车必须到客运站内停站,严禁在市区道路上随意停站,卸、载乘客。
责任部门:交通局
3、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酒后驾车、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串挂号牌、无牌无证及人力三轮车、自行车、行人在机动车道违法通行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责任部门:公安局
4、强化畜力车治理,要求进入市区的畜力车必须按指定路线、地点行驶或停站,并配带合格的兜料具和清扫工具。
责任部门:建设局
5、规范自行车停放,要求临街单位、商店的自行车必须定点定位整齐停放,并设专人管理,确保不影响市容和交通。
责任部门:建设局
6、加强人力车治理,人力车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站,主街路交叉路口及政府、宾馆门前严禁人力车停车候客。
责任部门:建设局
7、强化公共交通管理,公共汽车做到按章行驶,有序停放,文明驾驶,车容完好。无拒载、违章行为。
责任部门:交通局
(十八)关于乱贴乱画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小广告,彻底清理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上的张贴物。按照责任区划分,落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乱贴乱画的清理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强化对城市小广告的清洗覆盖和治理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宣传广告栏,定期清理更新,为市民和商户发布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部门:建设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各电信公司配合。
(十九)关于城市规划方面的治理整顿。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使城市规划的各项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对影响市容环境,未经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予以强制拆除。
责任部门:建设局
(二十)关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治理整顿。要不断加大对采摘花草、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及向绿化设施内倾倒污水、垃圾等违章违法行为的看护、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强日常养护,重点是植物的修剪、整形,及时清理杂草、枯枝落叶、死树,保持良好的绿化美化效果。
责任部门:建设局
(二十一)关于庆典方面的治理整顿。市区内礼仪、婚礼、开业等各类庆典活动中严禁鸣放礼炮或使用高音喇叭等产生噪音,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庆典活动占用道路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责任部门:公安局牵头,环保局、建设局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至5月1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12月10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治理整顿,每月要向“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年”工作调度会,及时查找问题,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市“城市管理年”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主要是采取听、查、看的方式进行。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是否还存在治理死角和管理漏洞;看城市市容环境质量是否根本性转变。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确保达到预期的治理整顿效果。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设靓丽文明新大安、争创省级卫生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城市管理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年”活动,将此次活动的宣传纳入总体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热爱大安,建设大安,美化大安”的舆论氛围,要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协调配合,严格标准。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市政府要将工作目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应付了事的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并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城市管理年”各项目标任务。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城市管理年”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超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德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邓安华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孙喜春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国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王 平 市建设局局长
王学廉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柳中华 市交通局局长
陈国彦 市卫生局局长
冷志贵 市教育局局长
赵连举 市文体局局长
张志国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 彪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匡利民 市新闻记者站站长
吕玄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毅威 市法院副院长
华树仁 市锦华街党工委书记
段维国 市长虹街党工委书记
张国维 市惠阳街党工委书记
杨 诚 市临江街党工委书记
刘志国 市安北街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 平(兼)
副主任:王学廉(兼)
成 员:董海波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楚国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大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高力平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孙景权 市卫生局副局长
于朝晖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马润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伞海峰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郭家荣 市运输管理所所长
柴 馨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忠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喜德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主题词:城市管理 活动 方案 通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