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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08-01138
分  类: 医药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3月05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牧业局《大安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4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08-01138 分  类: 医药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3月05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牧业局《大安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4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05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牧业局
《大安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20084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大安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三月五日

大安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动物免疫质量,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国务院提出“政府保免疫密度、牧业部门保免疫质量”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要求,市政府决定,2008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全面提高动物防疫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在“政府保免疫密度、牧业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前提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动物免疫质量,保障畜产品卫生安全和畜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

  全市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 具体指标

  1、免疫时间: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春季、秋季动物免疫工作。春防时间从2月25日开始至4月5日结束,秋防时间从8月25日开始至10月5日结束。

  2、免疫抗体合格率: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0%。

  3、畜禽标识佩戴:应佩戴标识的猪、牛、羊二维码标识佩戴率分别达到100%。

  4、防疫档案:规范、准确填写全省统一的《吉林省畜禽养殖场(户)防疫档案》,使用率达到100%并做到及时归档立卷。

  5、动物疫病死亡率:马、牛疫病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羊、猪疫病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防疫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抓好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把业务培训工作作为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培训重点是乡(村)防疫人员。春防、秋防开始前,牧业局要对全市所有基层防疫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时间另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免疫技术规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畜禽防疫档案的填写、畜禽标识佩戴等,全面提高基层防疫队伍的整体素质。

  2、采取组建专业队的形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要亲自挂帅,深入动物防疫工作第一线,直接领导和参与动物免疫工作。每个防疫专业队至少3人以上,并确定1名负责人。确保免疫质量和畜禽标识佩戴率、防疫档案规范使用率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免疫质量

  1、加强冷链系统建设,保证各种疫苗按规定贮藏。财政和牧业部门及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修建标准的疫苗贮藏室或冷库,对已有的疫苗贮藏室和利用地下室贮藏疫苗的,要随时检查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不得贮藏疫苗。对需要低温保存的疫苗,必须放入冰柜或冰箱冷冻室中保存。乡畜牧兽医站、村防疫员领取疫苗必须使用保温背包。

  2、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各种疫苗。牧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加强疫苗管理和使用。第一,要确定专人管理疫苗收、发工作,并认真填写进出库记录;第二,对需要测空的疫苗,在使用前一律进行测空,同时,认真检查疫苗包装、形状等情况,避免使用无效苗;第三,使用规定的稀释液稀释疫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第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各品种疫苗注射部位、方法、剂量的不同要求,使用标准的注射器材对动物进行预防注射(注射量在0.5毫升以下含0.5毫升的一律使用连续注射器;按注射部分不同分别使用不同规格的注射针头);第五,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抓猪大网,保证抓住注射打稳针,坚绝杜绝“打飞针”现象的发生。

  (三) 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1、统一使用省牧业管理局统一制定的畜禽防疫档案,按照规定的项目,规范、准确填写。做到每户1页,每屯一册。畜禽防疫档案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票证管理员保管,及时归档立卷,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2、认真做好畜禽标识的网上定购、签收、发放等工作。在识读器和微机没到位之前,对应佩戴标识的猪、牛、羊100%佩带二维码标识。要确定专人负责,为将来信息的录入、上传、更新等工作做好准备。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政府保免疫密度,牧业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动物免疫工作,为动物免疫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政府保证,财政部门要提供动物免疫工作的资金保证,牧业部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有关免费政策,保证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稳定,实施有效免疫,保证免疫质量。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目标的实现,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二)建立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全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王德新担任,副组长由牧业管理局林万峰局长、孙长英副局长担任。成员有财政局副局长张军、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董海波、市政府法制科科长伞海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凤林、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冯修安。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开展免疫质量考核验收工作

  按照《大安市2008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总体安排,依据《白城市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考核办法》,以乡(镇)政府为单位进行免疫质量年活动考核验收工作。每次考核验收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将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依此做为评先选优工作的依据之一。

  (四)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在动物免疫质量年活动开展过程中,对能够创新工作方法、免疫质量突出的乡(镇),将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促进全市动物免疫质量,开创动物防疫工作新局面。

  主题词:动物 防疫 方案 通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