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安市党政经贸代表团赴京津鲁地区
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7]20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白城市政府白政办发 [2007]17号文件精神,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白城市党政经贸代表团赴京津鲁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现将市招商局制定的《大安市党政经贸代表团赴京津鲁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三日
大安市党政经贸代表团赴京津鲁地区
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筹备工作方案
为全方位落实开放带动战略,我市决定组团参加吉林省党政经贸代表团于2007年6月下旬赴北京、天津、山东开展经贸合作交流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筹备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宣传大安、推介项目、学习经验、促进合作。通过活动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知名大企业,实现互利双赢,加快大安市老工业企业振兴,特别是加快我市的“两区,三园”项目建设。
二、活动内容
参加省团组织的多方领导会谈,参观考察知名企业,集中推介我市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围绕我市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与“京、津、鲁”地区的大项目、大企业、大品牌,进行对接,开展经贸交流与经济技术合作。
(一)分别参加省团组织的吉京、吉津、吉鲁多方领导座谈会。主要参加省团组织的在北京、天津、济南举行的座谈会,介绍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学习外省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经验,拓宽合作领域,谋求互利互惠,实现共同发展,签署我市与外方的合作协议。
(二)参加省团组织的“吉林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推介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分别在北京、天津、青岛举行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推介洽谈对接活动。邀请当地知名人士和企业家参加活动并进行项目洽谈对接,争取促成一批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三、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部署(筹备工作方案下发后——4月30日)。市直有关部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组织动员收集相关信息,编制重点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准备及对接(5月1日——5月31日)。市直有关部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要积极“走出去,请进来”,与“京、津、鲁”地区的对口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对接,推介项目,寻求合作,做好先期沟通、衔接及洽谈工作。
第三阶段,调度汇总阶段(6月1日——6月10日)。市直有关部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分别提出拟对接的“京、津、鲁”地区对口企业名单;确定参加人员,重点推介项目,拟签约项目。
第四阶段:活动组织实施(6月中下旬)。大安市党政经贸代表团,随省团赴北京、天津和山东,按具体活动方案确定的路线开展各项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高新文任组长,马万龙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招商局、经济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牧业局、工业控股公司、商务局、开发区、安广镇政府、两家子镇政府、舍力镇政府、工业集中区。
(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局,办公室下设项目组、征集宣传组。办公室主任王继东,联系电话:0436—5057722
1、项目组:负责已谈项目的调度及汇总工作,组织策划专题项目的对接等活动。组长:市项目办主任李顺。联系电话:0436—5051133
2、征集组:征集展品图片,资料。组长:市招商局副局长王韵飞。联系电话:0436—5057733
3、宣传组:负责提供综合文字材料,新闻宣传等。组长:市招商局办公室主任黄金波。联系电话:0436—5054444
五、活动要求:
(一)市直各相关部门、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控股公司、经济局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搞好项目筛选和包装工作,各准备至少1个签约项目,分别在北京、天津、青岛参加省组织的签约活动。组织企业先期赴北京、天津和山东进行洽谈,并衔接好对方合作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经贸交流合作活动。
(二)突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重点,组织更多的企业和民营企业重点做好大项目的推介,与“京、津、有、鲁”地区的企业,特别是知名大企业洽谈对接,吸引他们来大安合作兴业。
(三)加强调度。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省白城市要求进行调度,及时掌握项目的准备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四)抓好宣传。新闻单位要组织好这次经贸交流活动的宣传工作,认真策划,制定好宣传工作方案,尽早展开扎实,有效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六、费用问题
党政代表团的经费由市招商局编制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其它参加活动的部门经费自行解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