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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08-01139
分  类: 国家安全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4月10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7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4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08-01139 分  类: 国家安全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8年04月10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8〕7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4月10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安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大安市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春季火灾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冰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树彪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玉龙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殿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 环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玮那  市妇联副主席

      王 粤  团市委副书记

      张玉锋  市监察局副局长

      齐 明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洪林  市城建局纪检书记

      孙秉才  市经济局副局长

      朱寄铭  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影涛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马润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许 涛  市广电局副局长

      郑春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大禹  市旅游产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

      刘春兴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刘为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东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凤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 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玉杰  市林业局工会主席

      张广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再峰  市粮食局副局长

      华 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郭振坤  市直国有工业控股公司总经理

  三、目标任务

  今年春防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危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围绕这一目标任务,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将重新调整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组织,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是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旅游、建设、粮食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由领导带队组成行业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二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住宅区的管理部门要成立护卫队、看护组,昼夜巡视,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重点户、重点人要落实监护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彻底整改。三是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四是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实施重点抽查。要有针对性的抽查辖区内三级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小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二是继续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对已经形成的“三合一”场所,要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整改,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顺利疏散逃生,火灾能够及时扑救。三是继续抓好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其整改。尤其是对各大粮库和木柴厂等大型露天堆垛单位开展一次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粮食和重点企业消防安全。四是继续加大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打击力度。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加大对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杜绝造成新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四)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现有的市级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在强化专家论证、集体讨论、挂牌督办等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措施。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督促隐患单位将整改计划、资金、任务、期限及整改负责人落实到位,力争在春防期间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对逾期不改的,公安机关、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停产停业,同时并处上限处罚;对整改不彻底的,要跟踪监督,落实责任;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或拖延整改的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公安机关汇报,采取得力措施,通过媒体曝光等多种途径,督促隐患单位消除隐患。

  (五)做好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008年是奥运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对中国产生的深远意义,增强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思想和行动上作好一切准备。春防期间,要把工作重心和全部精力放到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上来,一切围绕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一切服从于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调动一切力量,用尽一切手段,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确保不发生干扰和影响奥运会的重大火灾事故,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六)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各单位在春防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义务消防队演练,特别是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必须组织好实地灭火演练;农村要注重抓好大风天村屯火灾预防工作,严禁柴草堆垛回迁入屯;粮库要管好用好现有消防车辆,经常组织粮食志愿型消防队进行演练,保证粮食储备安全,防止发生火烧村屯和粮库的火灾事故;城市密集居民区、棚户区、可燃建筑居民楼和学生宿舍、农村村屯、露天堆垛要严格执行各项禁火规定,落实用火用电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并采取巡逻监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时间步骤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5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春季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及时召开本地区春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春防工作方案和大风天防、灭火预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广泛进行宣传,深入发动群众,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高潮。

  (二)自检检查、隐患整治阶段(3月25日至5月20日)

  按照春防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春季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三)总结验收评比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市政府将组成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各地、各部门的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几点要求

  (一)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3月25日前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春防工作和消防整治工作任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使春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以及省、市政府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的任务和单位自我管理的责任,将春防工作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建设结合起来,把春防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和谐。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大力抓好消防宣传“五进”、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工作,针对春季火灾的特点,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消防知识纳入文化下乡活动内容。对发现的重大消防问题要公开曝光或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同时要广泛开展培训,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春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尤其加强大风天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用火用电审批制度,充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市政府将组织成立由督查、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力、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督查、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春防工作各阶段工作,春季防火工作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大队)。联系电话:5055108、传真:5055106。

  主题词:春季 防火 方案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