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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06-03772
分  类: 教育 ; 意见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6〕8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06-03772 分  类: 教育 ; 意见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6〕8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12月22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06]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11月20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2月11日,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为了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做实为本,长效为先,关键在校,重点在防”的原则,加强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真正把中小学生的日常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成立学校安全专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深入经常地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彻底解决学校目前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努力开创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强化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三、具体措施

  (一)把学校安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这是各部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实际行动,是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政治任务。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一切困难,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二)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常设机构,成立大安市中小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吸纳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参加,成立大安市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在每学期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问题。

  (三)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一票否决制。公安和教育部门密切联系达成共识,把警民共建和学校法制副校长、管片民警三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形成规范模式。真正发挥作用,力戒形式主义。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大安市安全管理“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内容,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常抓不懈。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充分发挥主管局的重用,坚持“两道防线”一起抓。首先,在学校建立校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其他副职一岗双责,人人有安全责任、责任岗位和责任区域的学校安全工作第一道防线;其次,在市教育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安全,主管领导具体管安全,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分片包线抓安全的学校安全第二道防线。

  (四)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结合联席会议每年对全市学校进行两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联合检查,要求:横要到边,纵要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领导,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奖励机制,鼓励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单位。

  (五)集中力量坚决作好目前学校安全工作中突出的几个问题。

  一是开学前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学校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对所有中小学校在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要逐一对中小学校楼道、楼梯间设施设备进行专门的检查,逐一对教学楼、食堂、宿舍、厕所等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对学校的制度、安全预案以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排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物中毒、学生之间打架斗殴致人伤亡、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伤害学生以及各类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立即下发《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采取“前置责任追究制”,即把责任追究提前到事故发生之前。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搞好学校外部环境综合治理。教育、公安、综治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派驻保安员选派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重点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学校门口设停车泊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设置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坚决查处在学校周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公安部门、运管部门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坚决杜绝接送学生车超员、报废车辆接送学生等问题。积极侦破涉及师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早发现、早打击,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要认真追查,依法严肃处理;发现幕后操纵的,要深挖细查,从重惩处。年底前,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针对重点学校,对管制刀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收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使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明显改观。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网吧、游戏厅,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和文化稽查要联合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他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对学校周边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和书刊、音像制品摊点的清理整顿,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防控,在治安复杂地区增设岗亭,充实巡逻力量,方便报警求助,增强师生安全感。建成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术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卫生防病知识的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相关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为学校提供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或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机构,要安排人员经常深入本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为学校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学校开展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暴发,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工作,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及时发现和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隐患,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切实保障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是不断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狠抓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卫生的行为习惯。公安机关协助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充实治安保卫人员,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加大经费投入,配齐保安员或专职保卫人员,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切实提高学校自身的安全防范水平。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中小学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公安机关选派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主动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学校要把安全与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课时保证,要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使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健康保健意识、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维护学校安全成为师生自觉行动。要在开学初、寒暑假和重大节假日前专门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是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校长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校长的管理,切实做好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对经考核不胜任的校长职务要及时进行调整,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尤其是丧失职业道德的,必须坚决调整出校长、教师队伍。

  六是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各学校加强管理、共创和谐校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那些容易诱发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和事件,要按照有关新闻纪律办事,不得炒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卫生、健康、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附件:大安市中小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题词:教育 安全 管理 意见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大安市中小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沈 玲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士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立国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毅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向东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楚国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玉梅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继文 市建设局副局长 

      贾玉柱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殿举 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副局长 

      孙景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邹立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忠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于源洲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维军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于朝辉 市新闻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