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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8-11503
分  类: 社会救助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8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8〕6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18-11503 分  类: 社会救助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8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8〕6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8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和吉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探索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方向、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依据民政部专家评估组和吉林省民政厅指导意见,结合大安市实际,制定大安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方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目标,推进体制改革,改进服务方式,在构建救助标准科学合理、救助对象识别精准、救助资源统筹配置、救助管理规范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中大胆探索、积累成功经验,发挥社会救助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与依法改革相统一。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的要求,坚持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做到既依法行政,又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取得成绩。

  (二)坚持兜底保障与正向激励相统筹。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做到既尽力而为,对各类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量力而行,不作脱离财力难以兑现的承诺,鼓励劳动自救,强化家庭互助,提倡救助对象诚实守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协调。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总要求,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的完善发展,强化兜底保障作用,又加强与专项救助制度、社会保险、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四)坚持重心下移与提升质量相结合。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和“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要求,着力推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重心向乡镇下移,加强乡镇政府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理顺市、乡镇、村管理体制机制,做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确保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

  三、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试点,实行按“消费支出”确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机制;建立救助对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实现救助对象认定和救助从按“收入”到按“贫困程度+个体需求”的转变;建设社会救助综合网络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府资源有序配置、社会资源定向配置;探索建立审核审批权限下移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权责明晰、高效便捷、服务专业和监管有力的社会救助管理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探索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机制,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转型升级。

  着眼于后脱贫时代低保制度的定位,以扶贫领域“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以大安市统计部门发布的“人均消费支出水平”项目下的相关要素及量值为依据,分“两不愁、三保障”和“其他需求”三个项目设定,既回应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又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进。

  指导推进组:组长:王敏;成员:王怀宇、李延天。

  (二)探索设定“劳动力”系数,建立有利于解决“养懒汉”问题和提高老幼病残特定贫困群体救助水平的办法。

  根据救助申请家庭成员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设定不同的系数;并对具有以上综合情况的,按照一定方法综合核算其“劳动力系数”。通过制定“劳动力”系数,并运用于收入核算端和补助资金核算端,为提高老病残贫困群体救助水平、推动正向激励以及判定专项救助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实现可能。

  指导推进组:组长:高海涛;成员:田甜。

  (三)探索建立救助对象综合评估梯度救助模式,进一步理清家庭、政府、社会的救助责任。

  按照“按户评估认定,按人定项定标”模式,建立按“贫困程度+个体需求”的对象认定指标体系和制度实施机制以及“困难急缓”确定制度介入次序的梯度救助。依据“劳动力”系数,在基本生活保障上,既对不同群体提供不同的救助机会、又间接实现不同群体的补助金层次化差异;在分类施保政策实施上,精准细化不同群体的增补标准,实现类别化、梯次化;在专项救助制度的跟进和整个救助制度安排上,实现精细瞄准和梯次安排。

  指导推进组:组长:高杰爽;成员:马红英、杨恩敏。

  (四)探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实施机制。

  研发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市级实现部门资源对接、在乡镇实现群众申请与乡镇受理对接,高效实施社会救助。建立救助需求、救助资源、救助主体等3个数据库,开发救助需求收集、救助对象识别、救助实施管理等3个信息系统(收集、处置、存储),通过互联网实现救助需求收集、救助对象识别、救助实施管理等3个客户端的共享信息,实行“一池管理,多口对接”。

  指导推进组:组长:邱旭红;成员:刘春波、金鑫。

  (五)探索建立市监管乡审批村审核体制。

  探索建立将救助家庭审批权限下移到乡镇人民政府的机制,实行市监管、乡审批、村审核的审核审批管理体制;同时,重构基本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按照乡镇政府审批、村委会审核的管理体制,重新制定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的事项、标准和时限等内容,实现“审批权限下移”目标。

  指导推进组:组长:王继伟;成员:刘志刚、郑海亮。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9月)。

  依据《吉林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刘喜堂司长在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中国——欧盟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议精神,形成《吉林省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专项改革内容试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报省民政厅核准。就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内容,组织完成对社会救助工作领域县(市)、乡镇、村三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试点工作启动前的政策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2月)。

  按照《吉林省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专项改革内容试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做好委托授权、培训动员、政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启动实施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对试点进程、受益人群、资金投入、救助效率、救助效果等同步进行评估,按月向省民政厅上报进展情况和评估报告。

  (三)总结阶段(2019年3月)。

  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终期评估报告并报省民政厅核准。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省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部门联动协作,实时指导综合改革实践,组织评估各阶段改革试点成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啸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锋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伞海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树杰 市法院院长

      李永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永祥 市监察委副主任

      张德才 市政法委副书记

      邢宝金 团市委书记

      曲 燕 市妇联主席

      李启坤 市财政局局长

      刘立刚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国春 市教育局局长

      赵德平 市司法局局长

      朱永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学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迟艳宏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占林 市审计局局长

      杨士永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金光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晓君 市扶贫办主任

      田万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齐 全 市农业局局长

      张殿全 市编办主任

      陆明辉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刘晓伟 市总工会副主席

      于宝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有志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恩民 大赉乡乡长

      孙震鹏 新艾里乡党委副书记

      孟祥炜 安广镇镇长

      吴庆涛 叉干镇副镇长

      赵 云 烧锅镇乡乡长

      田金鑫 联合乡乡长

      朱福龙 龙沼镇镇长

      韩明军 海坨乡副乡长

      金喜东 月亮泡镇副镇长

      李海宽 新平安镇副镇长

      赵靖峰 乐胜乡乡长

      苏凤国 太山镇镇长

      马学武 大岗子镇副镇长

      刘宝军 舍力镇镇长

      李永臣 四棵树乡乡长

      孙丽丽 红岗子乡乡长

      范伟亮 丰收镇副镇长

      张泽旭 两家子镇人大主席

      赵光林 锦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 雪 长虹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涛 慧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国军 临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迎辉 安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由宋有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民政部、吉林省民政厅的联络、请示、报告事项;调度各指导推进组工作进度,及时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内容,强化推动落实综合改革工作。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宋有志;

  工作人员:周为多、吴秀明、张大伟、高海涛、王杨、田甜、王怀宇。

  (二)强化统筹实施。

  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解决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拟订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的协调作用,强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实施。

  (三)严格规划推进。

  按照《吉林省大安市试验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专项改革内容试点方案和“总体规划、分项推进”原则,围绕救助保障标准确定、救助对象识别、救助资源配置、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改革任务,分步实施,跟进指导,加强调研,确保改革成果可落实、可复制、可推广,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四)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让群众满意,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