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大安市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9年大安市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大安市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春运将于1月21日开始,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实做好春运工作,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春运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道路运输系统开年的核心工作,2019年春运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二个春运。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和认真把握新时代人民对春运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新时代、新春运、新风貌”为工作主题,把旅客对出行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的更高期待作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服务举措,以春运优质服务践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全市道路运输系统2019年春运工作,各相关部门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做好客流错峰组织和引导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源头管理,加强重点路段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重点物资运输平稳有序,确保实现“安全春运、有序春运、和谐春运”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平安出行的大事,为确保2019年春运安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单位相互协调,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道路交通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春运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钱孔亮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 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 雷 市公安局政委
邢宝金 团市委书记
成 员:于长永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怀乾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殿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家荣 市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郭家荣兼任。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
四、春运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运输组织调度管理。
市运管所要加强对春运需求、客流、运力结构的调查、分析与预测,调度充足运力,科学组织运输,保障运输组织工作高效有序。一是认真分析运输需求,科学安排运力。针对今年春运的新特点及早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和春运旅客出行需求,制定周密的旅客运输方案和应急方案,合理配置运力,认真落实运力支援计划,有效应对高峰客流和骤增客流,有序疏运旅客。二是加强动态调度和跟进管理。督促运输企业通过售票情况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重点保障火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地域和大型活动场所的运力调度。加大城市公交运力投入,开通临时班线,延长运行时间。三是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1、强化源头安全监管。要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对客运站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客运站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品查验和旅客身份核查。市运管所要对辖区内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检措施,把措施落实到基层、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旅客实名购票乘车及身份查验制度,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捎货。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3、组织春运安全检查。自即日起至春运结束,全面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对重要风险源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针对长途班线、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深入细致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整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4、加强车辆联网联控。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安装和规范使用车辆动态监控设备,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落实“源头管、路上查、企业跟踪处罚”管理措施,配备专门人员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擅自关闭、故意破坏动态监控设备以逃避监控的驾乘人员,要及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应安排其离岗培训,不得参加春运。
5、合理安排危化品运输。危化品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确保春运期间的运输安全。要合理选择运行路线和运输时间,尽量避开春节假期及客流高峰时段上高速公路运行。
(三)努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恶劣天气应急运输。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增多,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建立责任明晰、处置果断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制定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防范。
(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品质。
1、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周边地区、商场、医院、火车站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严厉打击“黑车”和“黑包车”等非法经营行为。三是要严格管理营运客车捎带货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查处。四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五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六是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
2、深入开展春运主题活动。要积极会同共青团组织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活动中,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内容,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3、大力推进信用建设。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建立记录。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专项治理,对无失信记录的客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春运期间,国家有关部委要对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通报。各单位要对失信企业下达专项治理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实施联合惩戒。
4、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各单位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汽车客运站要规范引导标志,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引导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保障广大群众顺利出行、平安返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作风上积极务实,行动上主动协调。要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及早部署,周密谋划,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全社会广泛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并主动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
春运之前,要对参与春运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动员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的文件,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动员执法人员全身心地投入春运工作。要在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三乱”。对查处的超员客车做到及时调集车辆转运旅客,防止旅客长时间滞留室外、耽误行程。
(四)强化领导,督促检查。
为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快速处置并及时逐级上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信息报送,落实责任。
春运期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遇有重大、紧急事件,要随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