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安市2019年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2019年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2019年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扩大我市补充耕地途径,拓宽补充耕地资金渠道,创新土地整治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中共大安市委十五届56次常委会议通过的《大安市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吉土整发〔201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社会投资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总建设规模40496.19亩,新增耕地34078.236亩,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社会投资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入后,并按《大安市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实施意见》实施。
二、责任分工
社会投资方:按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社会投资方确定后负责组织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土壤改良和后三年项目管护及土壤培肥地力;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结(决)算编制、竣工验收材料以及新增耕地验收材料等编制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新增耕地入库、指标交易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在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次年,负责将社会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市审计局:负责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用工的劳动监察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质量评价、农业技术种植指导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项目是否占用湿地、林地和草原的审查工作。
市农电公司:负责办理项目用电许可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维稳工作。
相关乡镇村: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移交后的管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大安市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刘树东兼任,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环境、安全措施跟踪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大安市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大安市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于啸洋 副市长
成 员:刘树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局长
刘占林 市审计局局长
杨士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 全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永波 市水利局局长
袁德柱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保军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志新 市农电公司经理
韩 雷 市公安局政委
大安市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刘树东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