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大政办函〔2019〕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切实做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审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重大事项,为市委、市政府各项空间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审议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事项。
(二)负责审议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镇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县级专项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负责审议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全市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年度空间规划编制(经费)计划。
(四)负责审议跨乡镇区域协调的重大空间保护开发事项。
(五)负责审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选址。
(六)负责审议全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
(七)负责审议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的划定及评估调整成果。
(八)负责审议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章程、规定等。
(九)市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
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组成
主 任:赵彦峰 市长
副主任:郭庆生 常务副市长
于啸洋 副市长
委 员:庞占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树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包成林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学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局长
刘占林 市审计局局长
赵德平 市司法局局长
王 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淳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国春 市教育局局长
张玉锋 市民政局局长
刘永波 市水利局局长
杨士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齐 全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振辉 市商务局局长
赵永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迟艳宏 市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邱国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保军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永尧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晶 市气象局局长
曾庆宏 市统计局局长
金 光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怀乾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郑春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邹作民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海涛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 东 长虹街道办事处书记
姜玉梅 锦华街道办事处书记
王 吉 临江街道办事处书记
马占龙 慧阳街道办事处书记
李迎辉 安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组成
(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刘树东担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郑春明担任。
(二)因机构改革,住建局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归市自然资源局,因此,原大安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由新成立的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具体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规则,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工作行文时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以上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