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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0-14925
分  类: 劳动就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0-14925 分  类: 劳动就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和转型提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六稳”措施、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壮大主体为抓手,以业态融合为途径,突出扬优势、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坚持市场引领,强化政策支撑,加快恢复增长,加大新动能培育,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形成多业并举、多态融合、多区支撑的服务业繁荣发展新格局。

  二、加快推动服务业恢复增长

  (一)保市场主体行动。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对已经减免的,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应予以补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下半年再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以上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出租人减免所对应的2020年的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配合)保持企业资金链稳定,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实际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受疫情影响严重、年内到期还款困难的,在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其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本金和应付利息给予延期支持,做到“应延尽延”,免收罚息,最长延长到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负责)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线上招聘,通过多种渠道,采集招聘岗位信息,为企业提供各种用工招聘服务,推动务工人员就地就近就业。抓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和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劳动者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大“个转企”推进力度,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对新增的“个转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或成立满2年且纳税信用良好、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个转企”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二)促商贸增长行动。持续开展消费券促销,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的指导意见》(吉政办明电〔2020〕21号)文件精神,积极筹措安排消费券促销活动资金,丰富消费券类型。(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抓好大宗商品促销,加强相关部门联动,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加快家电更新升级,鼓励购置节能型家电;支持市内成品油零售骨干企业推出促销活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节庆促销,围绕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提前谋划一批促消费活动;组织满客隆、苏宁电器等企业利用“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消费日,开展专题促销活动。(市商务局负责)

  (三)旅游业加快复苏行动。丰富旅游节事活动,积极参与“吉林旅游体育消费年”活动,进一步激活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消费市场。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在国省干线设置旅游标识牌,有序推进嫩江湾5A景区创建,打响“嫩江第一湾”美名,进一步激活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域内旅游。开展乡村游、休闲游、自驾游。办好冰雪旅游节事活动,持续举办月亮泡“冬捕”等系列冰雪文化旅游活动。进一步创新方式,统筹做好党委政府形象营销、媒体内容营销、企业服务营销,有重点、分层次巩固传统市场、开辟潜在市场,深化与周边旅游圈融合,探索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提升我市文旅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

  (四)投资早见效行动。按照《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方案(试行)的通知》(大政发〔2020〕5号),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统计入库。(市统计局负责)对新竣工未开业运营的项目,厘清原因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加快推动开业运营,完善入库纳统手续。(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在建项目调度推进,建立服务业在建项目库,定期更新,滚动实施,实行项目“月调度”机制,集中协调、统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早竣工早运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适时组织“请进来”“走出去”,确保招引实效。(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五)繁荣市场行动。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打造夜经济载体。落实夜经济载体支持政策,抓好夜经济载体运营,鼓励商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延展消费空间。启动第二批夜经济载体培育工作,按照有特色鲜明主题、有明确运营主体、有一定运营基础的标准,再培育出一批能入库纳统的夜经济载体。(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有序发展便利经济。利用夏秋季一早一晚两个时间节点,鼓励因地制宜确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维护好道路畅通、环境卫生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前提下,支持在城区划出特定区域开办便民市场,可以允许临时占道设置摊点摊区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店外促销,允许临街商铺店外促销宣传,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直播带货行动。重点围绕“我为大安特产做代言、第一书记代言”为主题,邀请网络“带货”主播开设“买大安”专场直播,与快手、抖音网络直播平台合作,邀请人气较高的网络主播到大安开展户外直播,重点宣传推广大安大米、黄菇娘、杂粮杂豆等农特产品资源,以及避暑、冰雪、嫩江湾等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生态旅游品牌及特色旅游商品,吸引更多的粉丝转化为游客。(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开展电商培训,重点培育直播销售员,壮大直播行业队伍,带动农特产品销售,助力“数字吉林”建设。(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企业统计入库。推动新注册企业统计入库,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2020年新注册的服务业企业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核实企业营业收入、税收等情况,达到标准的推动即时入库,扩大相关行业核算的净增量。(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存量企业统计入库,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推动符合入库标准的限上、规上企业在年底前纳入统计直报平台,并对已不符合标准的及受政策影响大、经营波动剧烈、不能反映行业整体经营情况的进行剔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外贸行动。积极组织内贸、外贸企业参加“秋季广交会”“第三届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吉林名品上海行”会展活动,充分发挥展会对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拓展跨境消费贸易领域,促进出境消费升级。(市商务局负责)

  (九)宣传引导行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等媒体,权威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充分宣传我市疫情防控成效,消除疫情防控常态化后人们普遍存在的畏惧、戒备心理,尽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市委宣传部负责)推动全行业放开,积极推进放心消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着力推动服务业转型提质

  (一)冰雪旅游壮大行动。开发建设冰雪景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冰雪产业,完善冰上设施,拓展冰场,进一步壮大冰雪项目,促进冰雪消费。打响冰雪旅游品牌,建立大安冰雪旅游公众号,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开展冰雪专题营销、联盟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持续在重要客源地投放广告,积极参加“玩冰踏雪健康吉林”系列活动。发挥阵地作用,谋划冰雪技能培训;举办全市冰雪旅游节。(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

  (二)线上消费创新行动。加快发展线上销售,鼓励零售企业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互动,引导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入驻电商平台,拓展网上销售。(市商务局负责)大力发展线上教育,深入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不断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逐步推进线上教育与传统课堂教学的有机融合,持续推动师生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的持续提升。加强在线教育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全市中小学依托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网络空间建设与应用。(市教育局负责)积极发展线上医疗,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推进医院接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健康资源整合共享。适时开设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服务,推广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推动居民电子健康卡或社保卡等多卡多用、脱卡就医,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拓展在线支付模式。(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医疗保障局配合)

  (三)“智能+”推广行动。推动“智能+生活服务”,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共性服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数字住餐、数字社区等为核心的服务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鼓励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智能设备,开展精细化、精准化、便捷化服务;加快发展网约车等便捷化的居民出行服务,利用旅游大数据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智能+公共服务”,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有序推进社会信用、就业、社保等相关领域公共数据和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配合)

  (四)物流保障行动。加快现代物流建设,重点推进物流产业园建设。(市商务局负责)加快发展冷链物流,整合现有设施资源,开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标准托盘及托盘循环共用,重点支持物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物流智能化水平。(市商务局负责)

  (五)文化融合行动。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鼓励民族歌舞和二人转等艺术作品创作、演出,推动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文化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提升服务产品文化价值,将具有大安特色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注入旅游、会展等服务。加快文化与旅游融合,深入挖掘生态文化、渔猎文化、冰雪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项目,积极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快文化与创意融合,发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加快文化与养老融合,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情感陪护等服务,活跃老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推进幸福养老工程建设。(市民政局负责)

  (六)金融业跃升行动。稳定资金供给,全面落实定向降准政策,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提供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负责)强化重点服务,重点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市金融办负责)拓宽资金渠道,推广“银担合作”等信贷产品模式,持续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加大政府专项债配套融资。(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办配合)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2021年3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牵头,市金融办配合)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下调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至1%以下。(市金融办负责)

  (七)质量强业行动。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强化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推广服务领域消费后评价制度。建立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制度。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重点完善家政、养老等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大服务品牌建设扶持力度,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发挥传统品牌辐射带动效应。加大服务认证力度,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促进各类认证在健康、教育、金融、电商等领域的应用,带动服务品质提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改革深化行动。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以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兴办教育;进一步放宽合作办医条件,支持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化完善网约车、旅游民宿等领域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各行业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服务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务服务局配合)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部署,创新思路和举措,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委编办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实施培育工业互联网APP计划,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环节向专业化、高端化跃升;促进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九)设施提升行动。公路领域,全力推进高速南出口项目建设;续建国道232;省道516争取早日建成通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通信领域,实施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力发展通信、广电网络,持续完善基础公共移动网络和光纤宽带接入网络覆盖,推进千兆宽带入户示范,实现城区具备按需接入千兆光纤宽带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分管领域和工作任务,强化指导服务。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动各项行动实施。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围绕相关工作任务,提出务实有效的落实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台账,建立责任清单,将任务落实到人。

  (三)推动政策落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调度”的原则,系统梳理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按季度调度政策执行情况,尤其跟进财政、税收、项目、资金等涉及服务业市场主体切身利益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强化调度指导。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加强日常调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动态监测、精准施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大安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大安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和转型提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成立大安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啸洋 副市长

  副组长:胥怀云 副市长

      齐宝坤 副市长

      迟艳宏 副市长

      韩 雷 副市长

      王敬东 副市长

  成 员:彭丽辉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姜伟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于连昌 大安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李国忠 市嫩江湾湿地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李晶莹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雨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凤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春明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世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曲树文 市水利局副局长

      石玉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允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崔鹏飞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孙景泉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旭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韵飞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崇东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东升 市税务局副局长

      孟繁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宋有志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雷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宏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魏文彬 市委编办副主任

      朱成坤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波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庆宇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王文宪 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俊民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李红城 市公安局政委

      梁延永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春兴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邹作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凤林 市金融办主任

      王春民 中国人民银行大安支行行长

      段海平 市邮政公司总经理

  大安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李晶莹兼任。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如成员工作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本通知下发后,相应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和调整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发文,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相关链接:《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