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彦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大政干任〔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党组讨论通过,任命:
刘彦明同志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吉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安市分校)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义奎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列王福山后);
张伟同志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爱民同志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中国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喜权同志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中心副主任(列刘志国前);
赵鹏飞同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市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国权同志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凤军同志市嫩江湾湿地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鞠鹏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猛同志市能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雨池同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韵飞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立冬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喜雨同志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中心副主任;
李世杰同志市工信局副局长;
杨华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