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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1-08413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1-08413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大安市“十四五”时期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吉林省推进畜禽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大安市实际情况,现就金融支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肉牛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一)基本模式。

  以肉牛活体作为抵押物,以活体肉牛的保险价值确定贷款金额,以肉牛生长情况、出栏时间、风险状况等确定贷款期限,在具备活体肉牛抵押登记、有序流转并落实有效动物免疫、检疫管理、专业监管等条件下,依托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通过保险公司为抵押的活体肉牛投保进行风险防范,根据保险价值银行批量数字授信,由市畜牧局或银行机构引入第三方进行动态监管,集中推进“肉牛活体登记+农户自愿保险+银行跟进授信+政府或第三方监管”的活体抵押贷款业务。由省农担公司、市支农融资担保公司及龙头企业为肉牛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打造“政、银、保、担、企”“五方兴牧”模式。

  (二)贷款的政策。

  1.贷款支持主体。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2.抵押范围。活体抵押物遵照平等、自愿原则由借款主体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原则上必须所有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3.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主体购进活体肉牛以及相关饲养支出,及养殖场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和生产经营等合法用途。

  4.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由金融机构与贷款申请人协商确定,一般按肉牛活体保险金额的80%—120%发放贷款。

  5.贷款期限结构。金融机构确定贷款期限要与借款主体养殖动物生产周期相匹配,育肥牛的贷款期限为2—3年;基础母牛的贷款期限为3—5年。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循环贷款模式,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6.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可根据市场原则和风险溢价原则等合理确定。鼓励金融机构让利实体经济,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普惠及扶贫政策的贷款业务,按LPR利率或适当下浮执行贷款利率;其他贷款业务按不高于LPR利率加120个BP(基点)执行。

  (三)各责任单位职责。

  1.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创新活体抵押贷款业务产品,建立完善活体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结合畜牧业生产经营周期、支农惠农政策要求等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优惠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扩大基层网点授权,减少审批环节,开辟活体抵押贷款绿色通道。

  2.各保险机构要确保保险凭证、理赔款项落实到户,保障全体养殖参保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要严格执行条款费率,应赔尽赔,及时做好保险赔付。

  3.大安市支农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参与活体抵押贷款联动创新,对肉牛活体抵押贷款免收担保费。由市财政按降费额度给予补助。

  4.市金融办、市畜牧局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流沟通,通过政银企对接机制和“吉企银通”等银企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养殖企业及时对接,共同做好肉牛活体抵押贷款服务。

  5.中国人民银行大安支行要积极指导金融机构将活体肉牛作为资产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予以全力保障。

  6.白城银保监分局大安监管组要落实普惠型涉农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推进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对已参保农业保险的借款主体在贷款征信、贷款利率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优惠。

  7.市畜牧局要严格执行《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的管理指导。加强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管理,及时将办理肉牛活体抵押的养殖场(户)名单和牛只耳标号录入到“吉牛云”大数据平台,同时录入全省动物检疫申报系统,在其申报检疫时自动预警。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活体抵押贷款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借款主体的筛选、推介、尽职调查等工作,配合金融机构加强已设押生物性资产监管。加快智慧牧场、智慧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畜牧业数据化转型,提升畜牧业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要积极协助银企对接和贷款风险管控,为活体抵押贷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由市畜牧局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动态监管,利用人工智能、GPS定位等先进技术,24小时监管抵押生物资产,综合判断其生存状况对信贷资金安全产生影响的风险,第一时间向银行推送预警信号,并定期报送监管报告。市畜牧局要配合落实将已抵押登记的活体出栏检疫信息及时推送给金融机构,确保已抵押登记的活体出栏销售前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二、对中小养殖户予以专项扶持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申请的5万元以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养牛贷款,由市乡村振兴局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贴息资金,按现有政策给予三年全额贴息补助;对其他有意愿养殖肉牛的农户,金融机构给予5万元以内三年全额贴息贷款。所需贴息资金,可按规定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承担,超出贴息政策的利息差额由省和市县按8:2比例分担。对养殖肉牛数量20头以下、扩大再生产贷款100万元以内的农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和大安肉牛产业发展贷款贴息支持,优先支持农户发展基础母牛繁育。

  三、对肉牛产业发展贷款予以贴息

  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肉牛产业发展的贷款利息。具体贴息办法及程序:

  (一)贴息对象。

  2021年7月以来,在大安市境内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贷款,贷款用途用于从域外新购肉牛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和个体养殖户。(已在省农业担保公司申请贷款贴息补助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二)贴息额度。

  市财政对域外新购肉牛投入而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对因逾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不予补贴。每户养殖户、企业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三)贴息程序。

  1.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将营业执照、贷款合同、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贷款收到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域外新购肉牛的佐证材料(进出境审批检疫材料、发票、检疫证明等)等有关资料上报所在乡镇,经乡镇初审合格后进行汇总,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市畜牧局和市财政局。

  2.材料复核。市畜牧局和市财政局对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贴息对象名单和贴息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3.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乡镇,由乡镇拨付给贴息对象。

  4.受理时间。每年的7月20日前,受理贷款期限达到一年以上的贴息对象,申报贷款产生一年所需的相关材料。

  四、设立肉牛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

  市财政安排资金为“吉农牧贷”专户再注入1000万元,设立肉牛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放大增加肉牛产业发展贷款。通过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组合,打造“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农担公司保证担保+保险保障+银行信贷”模式,降低融资成本。

  五、组建大安市肉牛产业联盟

  大安市肉牛产业联盟拟由市内200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户、年屠宰5万头以上的加工企业、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以及技术服务部门组成。由市畜牧局牵头组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形式多样、支持创建”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利润反哺、互利共赢、抵御风险、组团发展。主要职责是引领肉牛产业发展方向、提升肉牛产业科技水平、拓展肉牛产品营销市场、发展大安肉牛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