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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0462
分  类: 政府规章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划转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0462 分  类: 政府规章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划转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划转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2〕3号
各相关单位:
  《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划转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划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整体效益,充分挖掘资产潜能,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结合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划转范围
  将安广镇、舍力镇、两家子镇、月亮泡镇、太山镇、新平安镇、丰收镇、大岗子镇、龙沼镇、四棵树乡、联合乡、乐胜乡、烧锅镇乡、新艾里乡、海坨乡15个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全部划转给所属乡镇人民政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快转快接”的原则,组织开展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的划转工作。
  三、划转步骤和时限
  (一)划转申报。市民政部门向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资产无偿划转申请并提供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清单,市民政部门向各乡镇印发国有资产划转通知书。
  (二)审批划转。经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后,由市民政部门、各相关乡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划转。
  (三)划转时限。市民政部门、各相关乡镇按照规定程序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固定资产划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民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资产的申报、划转、接收工作,及时、完整、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固定资产划转工作。
  (二)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划转后,资产的使用和日常管理、维修、维护等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要合理高效使用接收的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发挥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