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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229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2-0229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安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和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吉林省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和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抓增量、控减量、防变量,确保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努力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目标。
  力争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8.2%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6%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7%。
  二、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位副市长牵头专班推动,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担负起分工领域稳定经济增长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政策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业务指导、跟踪服务工作,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各工作专班每月3日前报送所属领域工作进展、指标完成、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等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需随时调度。建立会商推进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研究推进工作。建立赛马机制,采取会议、督查、专报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推介经验做法、晾晒经济指标、督促鞭策后进。
  (三)确保政策落地。要把贯彻落实稳增长各项措施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照“五化工作法”,逐个专班、逐个部门、逐个领域细化工作举措、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时限进度、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督查室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服务,下沉到企业、项目,及时了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督促各部门加强配合,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政策落实。
  三、重点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和白城市稳定经济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稳定经济增长重点任务包括财税支持、工业商贸、农业供给、稳定投资、文化旅游、秩序维护等6个专班、49条具体举措。
  (一)财税支持专班。
  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白振宇担任,专班牵头部门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大安监管组、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白城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大安市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水利局分管领导为专班组成成员。
  主要任务: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在已落地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费减免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力度等政策。〔牵头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
  3.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开展财税征收专项行动,落实好年度财政增收方案,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三保”支出,及时分解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库款调度,确保国库存有半个月退税所需资金。〔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4.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抓紧完成2022年度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在6月中旬之前上报评审材料,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后,省厅将按照发债计划,安排专项债券发行。〔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大安监管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各专项债券主管部门〕
  5.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免收再担保费,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再担保要求。〔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6.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将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各部门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0%,增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等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7.落实社保缴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缓缴养老保险费应在2022年底前补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等工作。〔牵头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
  8.大力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发展需要,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牵头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总工会,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
  9.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实施省道齐大线(S210)月亮泡至大安段工程,续建省道舍乾线(S516)舍力至海坨段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续建二十里堡至庆有段26.7公里,新建路网连通工程4.403公里,5条自然屯通硬化路工程5.316公里,养护路段150公里,新建乡镇通三级路工程9.2公里。〔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白城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10.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提升18个老旧小区。对新世纪广场防水、排水等进行改造,铺装2.57万平方米人行步道。整合全市物业管理企业,成立物业集中管理公司,实现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创建1户“红心物业”。〔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真落实《白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等各项购房惠民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12.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用气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缓缴期,欠费不停供,免除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滞纳金。严格执行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等政策。〔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
  13.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严格落实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等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14.加大对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鼓励域内银行保险机构对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15.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执行《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工作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国省干线公路省界、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科学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人员封闭管理模式,开展关爱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和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动等活动。〔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
  16.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年底前,全市实现45%的乡镇建成综合运输服务站,40%的建制村建成农村物流服务点。〔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财政局〕
  17.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抓好援企稳岗、就业援助,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力争全年完成新增就业3000人,创建1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8.做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相关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强应对处置灾害能力建设。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升级版”。加强诚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升企业修复意愿,开辟绿色通道,缩减修复时间。〔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办事通道,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不打烊”,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随时约办。开通复工复产专线。拓展城区实体政务大厅和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对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行政许可有效期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压缩短至30日和15日。对采取非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全面推广“办电e助手”,最大限度加快办电速度等。〔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市水利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
  (二)工业商贸专班。
  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白振宇担任,专班牵头部门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大安监管组、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大安市支行、市总工会、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共大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为专班组成成员。
  主要任务:
  21.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举措。〔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责任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大安监管组、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22.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稳定增长。〔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市总工会〕
  23.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24.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推动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绿色金融债。推动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25.加强融资服务。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活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发布融资需求,促进银企对接,为企业授信。〔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大安市供电中心〕
  26.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为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需求。根据交通重点项目进展和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协调银行予以贷款支持。〔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大安监管组、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27.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建立政银企对接、产业链供应链衔接、企业家培养“三项机制”。力争2022年全市工业领域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户、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户。〔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28.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煤、水、电、气、热等重点生产要素保障。〔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9.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的招商引资主战场作用,强化招商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叩门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牵头部门: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0.推动商贸服务业尽快全面复业。做好《商贸企业复商复市指导手册及政策汇编》宣传,努力恢复商贸市场活力。积极推动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电影院等场所复业。鼓励、支持美容美发、室内(地下)游泳馆有序恢复营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繁荣商贸经济,培育壮大限上商贸企业,促进消费扩容增效。〔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1.着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适时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专项资金向汽车、家电行业倾斜。鼓励银行机构加强政企银多方联动,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动大宗消费市场恢复。〔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2.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省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局、中共大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根据省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建立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加强对“白名单”企业生产调度监测,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关键原辅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应、员工到岗生产和物资运输等问题,密切跟踪调度企业生产运行,确保企业平稳有序生产。〔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34.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严格执行外贸外资重大信息报告机制。解决外贸发展堵点难点问题。着力降低企业贸易成本。〔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35.用好外经贸发展资金。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外经贸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36.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应对风险。〔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37.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巩固传统市场、开发新兴市场。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38.加快外贸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开展跨境电商相关培训,提高企业对跨境电商的认知程度。〔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39.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注销流程。一方面,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流程,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化。另一方面,优化市场主体注销流程,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覆盖面,简化办事流程。推动市场主体退出再提速,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45天缩短到20天。〔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农业供给专班。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贾海峰担任,专班牵头部门为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畜牧业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为专班组成成员。
  主要任务:
  40.奋力夺取粮食丰收。坚持以“三大增粮行动”为抓手,打造“千亿斤粮食”工程增产主体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0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深入推进“黑土粮仓”科技会战,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落实保护性耕作补贴政策,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40万亩。在完成第一轮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第二批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2022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正常年景下,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28亿斤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41.扎实推进盐碱地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全市可开发未利用地尤其是盐碱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位置、面积、权属及发包情况,规范建立数据库,做到上图上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盐碱地综合治理试点。经过几年努力,将大安市打造成全国盐碱地综合治理示范区。完成新平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8个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入库。〔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42.持续壮大肉牛产业。大力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新建两家子镇万头肉牛养殖园区,实施舍力镇、红岗子乡两个标准化万头肉牛养殖项目建设,形成“头部”引领;开展肉牛活体抵押贷款,列支500万元专项贴息补助资金,为“吉农牧贷”再注资1000万元,助力肉牛“小规模、大群体”快速发展,力争全市肉牛养殖规模新增4万头。〔牵头部门:市畜牧业管理局、市财政局〕
  43.加快实施重大水利工程。着眼构建区域畅通循环水系,积极推动和衔接“大安水网”工程。实施嫩江、洮儿河、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启动玉龙湖至南湖以及南湖至好来宝泡水系连通,实施新荒泡岸线治理和洮儿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助力“万里绿水长廊”建设。〔牵头部门: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稳投资工作专班。
  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白振宇担任,专班牵头部门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白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安管理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商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管领导为专班组成成员。
  主要任务:
  44.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聚焦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和新基建、新环境、新生活、新消费“四新设施”,建立高质量的“三百项目储备库”,全年深度谋划招商项目100个、上争项目100个、内培项目100个。全年计划实施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49个。实行项目建设专项调度机制,确保投资增速稳定增长。〔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事涉部门〕
  45.全力推进清洁能源建设。积极参与“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全年计划实施新能源项目200万千瓦以上,力争全市新能源装机突破350万千瓦。〔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46.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处理等工作。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部门:白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安管理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大安市支行〕
  47.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群众生活水平不受疫情及物价上涨影响。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持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测,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商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五)文化旅游专班。
  组长由市政府常委副市长迟艳宏担任,专班牵头部门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为专班组成成员。
  主要任务:
  48.促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统筹嫩江湾、月亮泡水库、月亮泡镇旅游一体开发。持续推动嫩江湾加速获批5A景区。完善嫩江湾旅游景区运营机制和服务配套功能。实施机车博览园建设,打造“三点一带”旅游格局。〔牵头部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六)秩序维护专班。
  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韩雷担任,专班牵头部门为市公安局。
  主要任务:
  49.营造良好经济环境。依法严打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等。〔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附件:大安市稳定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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