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市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1〕10号)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白政发〔2022〕1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发挥“吉林省西部河湖草原湿地旅游大环线”辐射功能和引领作用,立足大安市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快把乡村旅游规模做大、产品做精、特色做足、品牌做强,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思路目标
依托重点生态旅游景区及旅游资源禀赋好的重点村镇,构建大安市“一心、双环”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实现乡村旅游基础完善、规模扩大、品质提升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一心。以嫩江湾为主的大安市区综合服务承载中心。嫩江湾与城区是景城相依、主客共享,大安市区就是嫩江湾景区的最大承载体,结合老城改造,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引进星级宾馆,建设特色商街、美食街、游客集散中心,同时开发大赉乡温泉、民宿和田园综合体,丰富城区旅游业态,完善旅游产业链条,不断提高旅游承载力。
双环。北部“三点一带”捺钵水乡湿地风光旅游环线(嫩江湾旅游区—机车博览园—月亮湖景区,外延红岗子他拉红景区);南部“一环四园”为主的原野牧歌草原风情环线(一环即西南水域草原旅游风景道,四园即牛心套保国家湿地公园、东沟湿地狩猎文化公园、姜家甸草原文化公园、五间房水岛乐园)。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化发展。
1.建设乡村旅游精品。培育2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即“三点一带”和“一环四园”乡村旅游集聚区;二是打造1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精品旅游民宿、1个乡村旅游节庆品牌,推出2条具有乡土风情、农事体验、冰雪娱乐、避暑休闲等复合功能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设3个乡村旅游精品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乡村旅游融合。打造中科百澳智慧农业和国家产业园项目,推进农旅融合。推进康养融合,打造乡村休闲、乡村研学、乡村康养、农事体验、自驾车营地等系列产品,以此推进农林牧渔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电商服务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加强创意设计,推出一批体现大安文化特色、具有民俗特点的系列乡村旅游商品。重点培育2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把黄菇娘、月亮泡鱼、沙棘、杂粮杂豆等土特产品打造成为地域特色鲜明、包装精美、简便易携的乡村旅游伴手礼。〔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
1.挖掘特色文化。深入挖掘民族、民俗、传统手工艺等文化资源,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品与旅游相结合,开发非遗手工艺旅游商品,丰富大安旅游文化内涵。〔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
2.举办特色活动。依托乡村农耕文化、渔猎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活动,打造1个精品文化活动品牌。开展“送文化到基层”及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看大戏、赶文化大集、享文明新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
3.发展特色民宿。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农事体验、亲子研学等体验产品和项目开发,打造适应不同需求的主题民宿类型。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相关部门按职能加强监管。〔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乡村旅游品质化发展。
1.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推进省道齐大线(S210)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快进慢出”交通体系,打通乡村旅游景区(村)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停车场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改建新建乡村旅游厕所。加快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乡村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整体提升乡村旅游游览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路客运站旅游集散等服务功能;建立乡村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咨询、预订销售等功能;完善乡村旅游景区的交通指引标识系统,整体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乡村旅游市场化发展。
1.创新营销方式。鼓励引导农民将土特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打造市级综合电商服务中心和乡镇电商服务站展示推介当地的旅游产品,增加乡村旅游收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共享机制。壮大乡村旅游带头人队伍,鼓励引导村民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
1.加强规划引领。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注重各类规划科学衔接与有效实施,确保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科学有序进行。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做好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保障工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资源普查。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全市乡村旅游资源档案库,构建乡村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科学体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
3.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定期对乡村旅游景区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开展指导检查,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乡村旅游市场安全有序运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成立工作领导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统筹协调,把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对工作任务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建立督导机制,形成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我市乡村旅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联动协调。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全面抓好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重要产品开发等工作,持续改善乡村发展条件,努力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发展基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灵活、务实地把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让从事乡村旅游的经营者享受到政策实惠。要加强乡村旅游资金支持,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各种奖励资金和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各项资金扶持,加强信贷支撑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展多元融资方式。要强化乡村旅游用地保障,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税费、审批等环节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压缩办理乡村旅游项目审批办理时限,为乡村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乡村旅游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宣传好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舆论氛围。〔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