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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3-0241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白鹅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882013597707T/2023-0241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标      题: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白鹅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大安市白鹅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白鹅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白鹅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猪、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白鹅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向优质、高效、安全、生态方向转变,促进农民增收,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我市白鹅产业的基础优势和地理资源、生态资源优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内培外引,依靠科技支撑,强化政策扶持,依托我市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持续发展“大安白鹅”产业链条,增加白鹅饲养总量,推动我市白鹅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围绕“11425”(建设1个龙沼镇养殖基地、1个白鹅产业园区、4个种鹅繁育场、20个年出栏10万只以上的养鹅大村、50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发展思路,提高鹅场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水平,实现种鹅养殖、种蛋孵化、肉鹅养殖、饲料加工、屠宰、鹅肉加工、鹅肉餐饮、鹅绒加工等白鹅全产业链发展,实现白鹅本地深度加工和转化增值,重塑“大安白鹅”品牌。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饲养量分别达到200、300、400万只,使大安白鹅成为一项朝阳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扶持,市场推动。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协调作用和龙头企业的主体功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广泛激活各种生产要素,支持白鹅产业发展。

  2.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推动优势产业和产品集约发展、快速发展,提高优势产业创新能力。

  3.坚持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按照集约化、科技化、信息化和生态化要求,大力发展白鹅标准化养殖,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四、扶持政策

  1.鼓励域内外个人或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屠宰加工场。场址选择由投资人与乡(镇)政府共同商定,所需土地由乡(镇)政府负责协调,依法依规优先优价承包给投资人使用。

  2.各乡(镇)要为养殖大户优先协调饲草、饲料用地。集体管理的草原、机动地,重新发包时,乡、村两级要做好工作,优先优价发包给白鹅养殖大户,以解决饲草饲料不足问题。

  3.发改、财政、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重点向白鹅产业倾斜,扶持白鹅产业发展。

  4.对新(改、扩)建种鹅繁育场、种鹅养殖场的鹅舍(建设标准为舍墙为砖混结构,高1.2—1.5米,墙上为钢结构的封闭鹅舍)单栋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年饲养种鹅4000只以上且在三年内不改变用途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单个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对新建棚舍(建设标准为钢结构的封闭鹅舍)单栋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年饲养鹅10000只以上且在三年内不改变用途的每平方米补贴6元。

  6.对年出栏2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只给予补贴2元。以在大安市域内且取得《畜禽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屠宰的白鹅数量为准。

  7.对域外引进的霍尔多巴吉、卡洛斯、皖西白鹅、三花等优良品种的成龄种鹅1000只以上养殖场(户),祖代种母鹅每只补贴40元,父母代种母鹅每只补贴20元。

  8.对新建白鹅熟食加工专营业户,年加工销售能力达到5000只以上的,每户给予补贴1万元。

  9.开展白鹅养殖保险业务,提高白鹅养殖抗风险能力。批次存栏1000只以上的养鹅场(户),按照3.5元/只的标准缴纳保费,其中养鹅场(户)承担40%,财政承担60%,理赔最高金额70元/只。

  10.市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白鹅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对批次养殖1000只以上的场(户),贷款3—5万元给予贴息,用于扶持白鹅产业发展。

  11.对已享受过国家及省、市相关补贴的养殖场(户),不得重复享受。

  12.以上扶持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安市白鹅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三个白鹅产业发展专业推进专班,既“白鹅产业链招商工作专班、白鹅产业园建设工作专班、白鹅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合力推进白鹅产业发展工作。由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发改、财政、金融、保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工信、林草、宣传等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抽调专人加入工作专班,制定相应扶持政策,解决白鹅产业发展中的选址、立项、用地、环保、水电、技术、金融担保、质量安全、保险等要素保障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白鹅产业发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白鹅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定位,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上下统一、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规章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当好“信息员、服务员、调度员、培训员、调研员”,充分发挥好信息传递、情况调度、调研指导、精准服务、技术培训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将发展白鹅产业纳入年末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摸清推进白鹅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属地和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落实。

  (三)加强技术保障。市畜牧业管理局要组织精干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家服务团队,培养本土技术专家,通过服务带动,定期举办专题白鹅养殖技术和政策宣讲培训班,发放《白鹅养殖技术参考资料》《白鹅养殖扶持政策宣传手册》等,为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和政策解读,丰富科学养殖经验,及时组织专技人员、业内专家针对当前市场行情进行效益分析、成本测算,增强养殖白鹅的信心。要为养殖户在良种引进、疫病防控、饲养管理、疾病诊疗、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常态化深入各乡镇入户指导,解决在白鹅养殖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白鹅产业链稳中求进、良性发展。

  (四)推进校企合作。依托吉林农业大学专家团队为科技支撑,着力开展“院校+企业”的合作模式,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利用示范园区、良种繁育场为科技实验基地,广泛推广“良种、良料、良法”等实用型新技术,打造“大安白鹅”特有品牌,实现互利共赢的高质量产业格局。

  (五)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主流媒体及多媒体新平台,通过制作短视频、专题片全方位宣传白鹅养殖技术和政策措施。及时挖掘、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向上级宣传部门报送素材,扩大延伸宣传报道层面,培养“网络红人”“直播带货”模式为大安白鹅品牌代言,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确保白鹅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吹响“大安白鹅飞向全国”的奋力号角。

大安市各乡(镇)白鹅发展任务分解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