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大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22200004130130617/2018-13008
分  类: 社会保障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大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方案
发文字号: 大社保〔2018〕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30130617/2018-13008 分  类: 社会保障 ;  其他
发文机关: 大安市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大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方案
发文字号: 大社保〔2018〕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大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方案

大社保〔2018〕7号 

 

  为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改进为民服务作风,扎实推动社会保险行风建设,围绕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和经办管理的“风险点”,以及经办服务存在“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按照省局《加强全省社保系统行风建设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方案》(吉社保函〔2018〕98号)的要求,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为目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只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部署,围绕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总体思路,推进大安社保局经办服务理念、制度、方式、作风的全方位变革,打造新时代大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高效化、便民化、网络化经办水准,推动大安市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创大安市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做出贡献。

  二、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大安市社保局行风建设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陆明辉

  副组长:于相君、王庆宇

  成 员:张红杰、王秘文、李文英、李传彬、王统一、魏敬文、伊辉、刘丽、陈文博、张旭、王海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红杰兼任,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及人事教育科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面部署、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分析局内行风建设和“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执纪监督、问责追责处理意见。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深入研究大安市社保系统行风建设中涉及的问题及原因,推动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打造社会保险服务品牌为目的的社会宣传。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活动,总体实现“三作风一满意”目标,即正行风、树新风、转作风、群众对经办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以“解民忧”为出发点,以“转作风”为着力点,通过精简流程、优化服务,加强社会保险行风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保险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力争“最多跑一次”。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经办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1.梳理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管理机制。梳理排查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对不适应实际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提出修改意见,推动政策制度修改完善,适应社会保险工作发展需要;梳理排查各项管理制度,对工作管理不到位的制度进行完善;对上级要求有新调整的,进行修改;对上级要求有新规定的,进行补充;梳理排查管理机制,对工作机制进行理顺与考量,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机制框架内科学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大厅管理与数据安全等方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理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健全业务、政务、党务、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和工作规则,完善工作管理机制。

  2.梳理制度执行层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执行效力。在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中,及时瞄准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瞄准群众最关切的方面,把群众盼的、急的、忧的、怨的问题搞清楚,把工作中的矛盾、短板、弱项搞清楚。细致梳理各项制度在实施方面的执行效力,对照业务经办“回头看”检查局内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要情报告情况、窗口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情况、工作纪律管理情况、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情况。通过梳理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排查原因,强化工作执行效力。

  3.梳理经办管理环节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服务流程。在经办环节方面,采取删繁就简、阳光透明原则,体现为民导向,在办理事项和经办流程上做好“减法”。能整合的整合、能简化的简化、能减掉的减掉,实现减环节、减手续、减时限。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群众办事排队等候时间长、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办事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不清晰、服务窗口安排不合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网上办事入口不好找、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或无人接听等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及时调整窗口设置,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证明材料,提升社会保障卡应用质量,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持续推进优化服务和作风转变。

  4.梳理经办服务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施环境。对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经办大厅基础设施不规范、便民服务设备不齐全、大厅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相关标准及时整改,在经办大厅明确划分柜台受理服务、自助服务、等候休息、咨询服务等区域,配齐座椅、叫号系统等必要的设施设备。认真清理经办大厅表达生硬、不合时宜的服务标识标语和不规范的标示标牌。所有窗口实行开放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5.梳理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工作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4号)精神和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深入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8〕72号)要求,对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检查是否存在搪塞推诿、懒政怠政,工作期间脱岗、串岗、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教育,严肃处理,让经办窗口服务的各项纪律要求入脑入心,着力强化主动服务、精细化和人本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做好“服务准备三提前”,确保窗口准时高效受理业务。积极推行服务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禁忌语。以严明的纪律,把各项服务要求落实落细。加强行风建设,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实现集成服务。

  (二)全面完善业务经办管理服务规

  认真落实“只跑一次”改革要求,全方位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经办服务便民化的工作举措,结合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的变化,坚持以思想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精简流程、优化服务,提升信息化水平。

  1.完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程。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不断深入,本着“创新思维、换位思考”的原则,规范业务经办,统一操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

  2.完善失业保险经办规程。根据省局修订完善的《吉林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结合全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经办流程,加强失业保险管理,适应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规程。结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要求,及时启动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工作,整体推进、步调一致。

  4.完善网上业务经办规程。按照社会保险业务“一网通办”的原则,进一步修订经办规程,梳理现有网上经办内容,增加新的网上经办服务事项,制定网上经办管理规程,明确网上经办内容、流程和手续。持续完善社保网上经办大厅和掌上社保APP,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办理模式,逐步扩大全流程网上经办事项范围。

  (三)全面统一各项经办政策的执行

  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政策的内涵,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在社会保险政策经办管理执行方面,明确业务经办政策的内涵与外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认真执行,杜绝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和缩小,认真领会上级政策制定的宗旨,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的要求,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一致性。在经办管理服务方面下工夫、动真格、求实效,减少参保对象办事环节和手续,研究确定办理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经办要件精简、规范、统一。制定培训教程,搞好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经办能力建设。

  (四)全面规范政策的解释与宣传

  做好社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于新政策的出台,做好政策的解读说明,指导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认真执行;做好政策的解释宣传,充分利用大安市社保局公众号、门户网站、掌上社保APP、报纸、广播、电视等全媒体手段,以及经办大厅咨询引导台和咨询服务电话等平台,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做到政策解释口径一致,制定政策宣传手册,做到通俗易懂、简明扼要,解释准确到位,避免政策理解的偏差与歧义。

  (五)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落地实施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专项部署,推动社保经办服务理念、制度等方面的深入改革,从政策、制度规程、内控等方面着手落实全面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全面实行“一站式”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落地实施。

  1.全面推行异地业务“不用跑”。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网络互联互通,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推行异地业务网上办,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用跑。一是全面取消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按照人社部要求,取消集中认证,充分运用全民参保、异地就医、联网监测等数据资源,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有效筛查疑似冒领人员。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疑似欺诈骗取、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核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吉社保〔2018〕27号)和《关于全省疑似欺诈骗取、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核查清理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吉社保〔2018〕45号)要求,各险种享受待遇信息同省公安厅死亡注销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检查确认疑似欺诈骗取、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民政、司法、卫生、公积金和医保等)与自身业务领取待遇信息系统比对,核查确认疑似欺诈骗取、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切实转变认证服务方式,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二是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畅通起来。加快完善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表单,推动业务网上查、线上办,加强业务调度协同,尽快解决关系转移接续时间长、群众来回跑的问题,确保转移接续便捷高效。

  2.全面推行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实现与人社其他业务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交换共享,避免参保对象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加强对市场监管等部门推送信息的校验使用,简化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手续;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审批、鉴定等文书,由社保与人社部门共享获取,不得要求参保对象提供;参保对象办理社保业务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的,不再提供复印件,需要核验存档的,由社保部门复印后归档。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流程、办事材料,做到对外办理事项底数清、情况明、有依据,让减证便民举措尽快落地。

  3.全面推行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全面梳理各类表格内容,对重复信息进行精简整合,进一步减少表格数量,避免参保对象反复填写;参保对象持社会保障卡办理业务,通过社会保障卡能够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参保对象在各类表格里填写;加快推进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联通,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充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业务经办流程,凡是能够通过数据查询互认通道获取的信息,由参保对象填写改为签字确认。进一步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避免群众反复填报。

  4.全面推进经办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全面实行“一站式”经办服务,大力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柜员制,逐步实现到现场办理业务“只进一扇门”,力争“最多跑一次”。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速信息化创新成果与社保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探索社保经办服务发展的新模式,推行“一厅一网一窗”高效办事模式,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社保服务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门户网站、网上经办大厅、城乡服务平台、社区管理等系统,完善掌上社保APP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的配套功能,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等内容建设,拓宽服务渠道,通过对线上线下业务经办事项和咨询事项统一,将更多的业务搬到网上经办。

  (六)全面整改落实排查出的各类问题

  结合《2017年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社保〔2017〕38号)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吉社保党〔2017〕21号),在154项大排查项目和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基础上,以及针对系统巡察排查出的问题和反馈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全方位排查出行风建设和经办管理服务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把问题分分类、排排队、摆摆位,针对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拿出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做到立整立改、不留死角。

  (七)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

  本着管理制度化、运行高效化原则,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对制度体系进行完善,对工作机制进行理顺,以工作制度、业务经办管理、自身建设为重点,构架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依靠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的跟进,确保规范管理的实施,确保履行职责的落实,确保风险隐患的消除。

  (八)全面加强考核问责管理

  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积极推进经办窗口作风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丰富监督检查手段,在经办大厅和门户网站分别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告知服务热线,对群众举报做到必须受理、及时反馈,采取人民监督员、服务满意度评价等监督方式,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作风的“一面镜子”,时常照一照,确保作风建设不变形不走样。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增大作风建设在年度业务考核中的权重,凡是对办理社保事项排查出的问题和堵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凡是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科室及责任人,出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凡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和违纪违规问题滋生萌芽。

  五、方法步骤

  大安市社保局加强行风建设和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问题阶段(2018年7月15日—12月31日)

  7月上旬,根据省局制定的加强全省社保系统行风建设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7月31日前,结合实际,依照省局方案要求,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方案及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并报备省局。

  8月1日—12月31日期间,针对专项行动方案中“八个全面”和部中心要求办理社保事项精简材料和堵点问题进行细致梳理排查,梳理排查经办管理服务方面的各类问题。将自查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5日前上报省局备案,力争达到标准。

  (二)全面整改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尽快疏通办事“堵点”、解决问题“难点”、消除群众“痛点”,切实将业务经办“风险点”消除在萌芽状态。11月末前,全面完成梳理的办理社保事项精简材料和堵点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项目,基本实现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同时形成书面整改落实报告,报备省局、所辖市(州)局备案。

  (三)总结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利用三年时间加强社会保险行风建设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旨在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确保社会保险服务对外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确需现场办的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力争“最多跑一次”。

  同时做好行风建设和经办管理服务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改落实,逐项做好相关资料的归集、整理,为迎接国家、省市局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

   

 

大安市社保局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