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0004130130617/2017-09613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白人社联发〔2017〕25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1月24日 |
索 引 号: | 122200004130130617/2017-09613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白人社联发〔2017〕25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11月24日 |
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白人社联发〔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局: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督办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7号)《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84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经市人壮局、社保局研究决定,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的问题时间跨度较长,情况复杂,潜藏着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及人员上访的问题。为了确保稳定避免矛盾发生,各级人社局,社保局及乡镇(街道)保障所各项工作务必细化,积极妥善处理,在今年年底前将老农保遗留问题全部解决,达到限期清零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组织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协助当地社保局做好“老农保”摸底排查通知工作。
(二)各县(市、区)社保局要做好“老农保”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清理重复参保人员。严格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指导意见》( 吉社保〔2006〕45号)、《关于做好老农保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3〕66号)文件要求,办理 “老农保”退保及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业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解决农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广明白城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郭学颖白城市社保局副局长
成 员:马红梅白城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刁鹏白城市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副科长
任雪梅白城市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副科长
陈明雷白城市人社局养老保险料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白城市人社局养老保险料,办公室主任由马红梅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体工作推进
四、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排查出来,把潜在的风险找出来,为彻底解决我市老农保遗留问题摸清底数、理清思路,推进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