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732582202G/2025-01674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调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732582202G/2025-01674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公告 |
发文机关: |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大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调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关于印发《大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规划(调整)》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站: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吉环领综办[2024]6号的通知要求,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处于全国上游,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合理、建设规范、运行稳定、管理有序,确保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看不到沟渠堵塞入渠水口溢流和排水沟渠内积存污水、垃圾、淤泥等情况,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无粪污随意排放、污水直排环境水体、边沟河沟漂浮固体废物等现象,无因生活污水形成的黑臭水体;基本闻不到污水恶臭,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闻不到臭水沟、臭水坑、臭水泡和沟渠因堵塞发出的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管控)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目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持续健全。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白环函[2023]12号,对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行中期调整。规划调整应结合本地县域总体规划和已完成污水治理的实际情况及治理需求,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各县(市、区)对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大安市人民政府责成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大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调整)》(以下简称《规划》)。
该《规划》已通过省级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规划》具有较好的预期可达性,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由于《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吉环领综办[2024]6号文件发布于2024年6月份,《规划》参照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后经大安市司法部门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大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调整)文本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