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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732582202G/2025-01849
分  类: 审批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发动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882732582202G/2025-01849 分  类: 审批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发动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关于对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发动拆解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发动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项目名称: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发动拆解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联合乡红权村后连岗子屯建设单位: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废旧发动机拆解项目为目录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为鼓励类,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联合乡红权村后连岗子屯,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和历史文化古迹、风景名胜、森林公园等。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待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三同时”验收申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6-5209890(审批办公室)传真:0436-5209872通讯地址:大安市玉泉路恒源B座12号楼邮编:13130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202548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丰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发动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