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生态环境局大安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882732582202G/2025-01866
分  类: 审批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标      题: 关于对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风电)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索  引 号: 11220882732582202G/2025-01866 分  类: 审批服务 ;  公告
发文机关: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标      题: 关于对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风电)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关于对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风电)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风电)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项目名称: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风电)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建设单位: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共有三个工程组成:风电工程、光伏工程和制氢工程。项目采用直流离网运行方式,新能源所发直流电力通过直流变压器升压至±10kV后经过架空线路输送至制氢设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五项新能中第5小项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6-5209890(审批办公室)传真:0436-5209872通讯地址:大安市玉泉路恒源B座12号楼邮编:131300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大安市分局

202549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风电)(报批版-全本)(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