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099R/2023-04978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
标 题: | 大赉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大赉政发〔2023〕4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099R/2023-04978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
标 题: | 大赉乡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大赉政发〔2023〕4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3日 |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按照《白城市安全生产“必查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必查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标准、风险等级、阶段特点,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必查制”。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城筑牢安全基础、提供安全保障、营造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规范必查内容,明确必查时间,压实必查责任”,强化刚性执行,着力破解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执法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大等难点问题,全面构建人、岗、责、权、事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高效监管模式,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市级统筹、全域覆盖。树牢全乡一盘棋思想,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机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力求做到责任无盲区,管控无死角,监管全覆盖,确保“必查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充分考虑不同村、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遵循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精细化设定必查清单,分层级明确必查频次,差异化制定工作举措,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针对性、精准性。
(三)坚持示范引领、梯次推进。按照“抓两头、带中间”(两头是指规上限上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十小场所”,中间是指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思路,选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深挖细分不同需求,积极摸索规律,优化工作流程,积累有益经验,形成成熟模式,稳妥有序铺开。
(四)坚持线上线下、协同联动。采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同步发力,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全过程记录,检查、指导、督导、考核、评估闭环式管理。行业管理部门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工作过程紧密配合,风险化解协同联动。形成日常监管常态化,风险监测实时化,隐患治理精准化,问题整改长效化。
(五)坚持制度管理、智能管控。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制度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由宏观要求向微观指导转变、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由低效应对向高效指挥转变,由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运用大数据技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规律性研究、关联性分析,不断完善技术支撑、功能优化、第三方专家团队服务等保障措施。落实制度管理、分级负责,实现智能分析、智慧决策,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四、工作内容
(一)规范必查内容。科学规范企业、个体工商户3项自查、行业管理部门3项检查、属地3项排查、综合监管部门3项督察共12项必查内容。分类设置必查清单,明确各个行业、各个点位必查项目、工作标准。
1.乡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3项自查”。
①自查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日必查)
②自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是否按规定制订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季必查)
③自查是否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规模自主评估安全风险。(年必查)
2.乡级必查制领导小组实行“3项检查”。
①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按规定进行自查,发现、整改问题隐患;(旬必查)
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 (季必查)
③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了解本单位危险源和风险点,落实相关制度和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季必查)
3.属地实行“3项排查”
①排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周必查)
②排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必查制”系统中登记信息是否准确;
(月必查)
③排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属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季必查)
4.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实行“3项督察”。
①督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线上监督、线下检查;(月必查)
②督察是否推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落实闭环管理;是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 (月必查)
③督察是否对长时间无问题隐患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现场核查,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月必查)
(二)明确必查时间。明确日、周、旬、月、季、年必查时间频次。根据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类型、生产规模、人员密集程度、基础条件等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定必查时间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1.日常检查。由各村对本村辖区内各企业类型、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必查内容开展不同频次检查。
2.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乡级组织开展特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重要时段检查。在重大会事、关键时段、法定节假日期间,乡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三)压实必查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个体工商户、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四方必查责任。明确必查人员工作职责,严格管理流程,强化痕迹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化、标准化、刚性化。
1.压实主体责任。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岗位职责开展自查,实行“隐患排查实名制+问题清单制+整改责任制+验收销号制”等相关制度,及时录入“必查制”系统。
2.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使用“必查制”软件系统,及时更新信息;按规定频次开展排查,实现辖区全覆盖;对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移交相关部门。
五、实施步骤
将“必查制”实施工作分为试点运行、启动实施、完善提升、全面运行四个阶段,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分工,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试点运行( 2023年5月30日前)
化学品、烟花爆竹、医药领域企业开展试运行,重点查找“ ①业务培训。组成工作专班,对乡级安全员进行,使其掌握“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应用和操作流程。(2023年5月15日前)
②信息收集。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逐一进行摸排,收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型、风险等级、经营地址等信息,逐一登记建档。(2023年5月15日前)
③信息录入。将信息台账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录入“必查制”软件系统,生成单位二维码。(2023年5月15日前)
④责任认领。各村对摸排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认领,根据监管权限明确监管对象。(2023年5月20日前)
⑤核查补录。各村核查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登录系统补录信息。(2023年5月25日前)
第二阶段,启动实施( 2023年8月初一9月30日)
1.召开全乡动员会议。对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必查制”进行动员部署。(2023年 8月初)
2.启动试运行。(2023年8月初-9月30日)
①培训学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应用和操作流程。(2023年8月15日前)
②排查摸底。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逐一进行摸排,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扫描“必查制”二维码进行注册、下载。(2023年8月30日前)
③核查补录。各地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必查制”系统,对没有按期完成注册申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进行补录。(2023年9 月10日前)
④责任认领。各村对照《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对“必查制”系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认领,根据监管权限明确监管对象。(2023年9月 20日前)
⑤代码发放。“必查制” 系统对每个企业、个体工商户生成一个二维码,属地可以批量下载,发放到企业、个体工商户手中。(2023年9月30日前)
⑥全面使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注册一周内使用“必查制”系统每天开展自查,行业部门、属地、综合监管部门按照规定频次使用“必查制”系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扫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23年9月30日前)
第三阶段,完善提升( 2023年10月1日一11月30日)
1.各村原则上每周梳理汇总“必查制”软件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反馈意见和建议,至少每半月召开一次技术研讨会,持续改进完善“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流程,提高系统的实用性。
3.各村按照业态相近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将新行业、新兴的业态纳入“必查制”软件系统,确保监管无漏洞、无盲区。
第四阶段,全面运行。对各村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全面运行安全生产“必查制”。(2023年12月1日一长期)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必查制”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日常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成立工作推进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组,推动指导各村工作有力实施。各村、要深刻认识实施“必查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相应组织架构,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天、明确到点、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必查制”各项工作按时限推进,高标准完成。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实施“必查制”,跟进宣传各村、创新做法,针对各类主体点对点宣讲“必查制”实际成效,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和力量,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必查制”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察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必查制”软件系统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各村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运用“必查制”软件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检查、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加大督察、检查、指导、调度的力度,每半月形成工作专报上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强化结果运用。将“必查制”推进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大安市大赉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