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太山镇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
太政发〔2024〕23号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有效盘活和利用农村集体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大安市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通过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改善投资环境和摸清家底,强化集体资源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乡村振兴。
二、清查清收范围和任务目标
(一)清查清收范围:清查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册外地、新增耕地、草原、林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任务目标:
1.摸清底数,建立集体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家庭承包以外资源现状,摸清集体资源底数及使用利用情况,登记集体资源台账,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建立资源数据库,实行数字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2.清理整治,完善资源承包合同。全面清理整治资源承包合同,对不规范的合同,依法查处一批、纠正一批、整改一批,解决农村集体资源仗权承包、低价承包、违规发包等损害集体利益问题。
3.规范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无偿占有集体资源的坚决进行追缴和严厉打击,对清查出的集体资源,严格履行民主议事程序、资源发包流程,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此次清查清收工作从2024年3月20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个清查清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4年3月20日—2022年3月25日)
1.成立镇级清查清收领导小组和村级工作小组。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等为成员。16个行政村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等为成员的清查清收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方案结合太山镇实际情况编制太山镇清查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确保此次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确定发包价格。太山镇依据当年土地流转市场价格、粮食产量,按照地域条件、土地等级、地类标准等要素,参照大安市2024年农村册外地指导价格、本着“价地对等”的原则,制定本镇册外地等资源发包价格,严格控制“降等发包”“均价发包”等行为。
4.组织业务培训。根据《大安市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要求,对参与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镇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采取张贴标语,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氛围,宣讲法律、解读政策,明确村民权利义务及侵占集体资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做好基础性保障工作。
5.上报典型问题。村梳理近几年资源清查清收中存在的强占强用、拖欠承包费、违规合同等问题线索,选择典型问题上报镇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
(二)实施阶段(2024年3月26日﹣2024年10月31日)
1.摸底登记(3月26日﹣5月15日)。镇结合近几年资源清查工作成果,依据《资源分布图》对除家庭承包以外的机动地、册外地等资源现状及利用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并建立台账;全面梳理承包合同,彻底查清发包时间、程序、价格、年限、承包人、开发利用等情况,分类登记并建立台账。
2.组织发包(3月26日﹣4月30日)。为不误农时,镇在摸底调查的同时对权属无争议的机动地、册外地等资源,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发包。
3.清理排查(5月15日﹣10月15日)。镇在进行资源清查过程中,要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审计结果、信访举报线索等进行排查,并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对集体资源权属不清、私开乱垦、无偿占有使用、历史遗留问题;对承包合同存在的四至不明、面积不准、条款不清、价格过低、改变用途、超期限发包等不规范合同进行排查梳理,形成问题台账。
4.航拍实测(6月15日﹣10月15日)。市里统一组织对全市土地资源进行航拍、航测,由第三方公司结合国土“三调”、行政区划、土地确权、林草资源、水利资源、新增耕地等数据,以村为单位整理并制作资源分布图、资源分类台账,提供地块位置、面积、种植作物等信息,测绘费用由村集体分摊支付。我镇根据第三方公司提供的测绘数据、资源信息与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核对,彻底查清集体资源面积、类别、位置等现状,完善资源台账。
5.公示公开。村集体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阶段性清查结果公开通告,并在本村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镇、村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知情人的举报和监督。
6.依法整治。在摸底登记、清理排查、航拍实测的基础上,结合问题台账,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及私开乱垦、无偿占有等行为逐一审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要对资源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等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
一是对私开乱垦、无偿占有集体资源的要依法收回并追缴承包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
二是对承包期限违规、四至不明、面积不准、价格过低、显失公平等方面的合同,依法依规进行变更或完善,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解除。
三是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民主议定程序,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订立的合同依法依规确定无效、撤销或解除。
四是对清查清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主动停止侵占行为、退出承包、退还村集体资源、补交承包费等行为的相关人员,视情节给予减轻或免于处理;对拒不配合清查清收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1.建档入库。对清查清收资料及时归档备案,按照清查清收结果建立集体资源台账、合同台账,并形成数字化集体资源数据库,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2.健全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大安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形成以产权交易市场为主的资源发包机制,发挥资源最大效益,使集体成员长期受益。
3.总结经验。镇及时梳理典型经验、推广创新做法、建立长效机制。要形成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资源清查清收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太喆和镇长张春光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李兵和镇纪检副书记刘静雪任副组长;各相关领导、站所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各相关站所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工作。镇党委书记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保证工作平稳推进。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农村集体资源清查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敢于创新,要站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要用科学的思维、发展的观念,来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农村集体资源清查工作有异议的,要及时将情况逐级报告,情况比较复杂,村级工作小组无法解决的问题,由村工作小组拿出初步意见报镇领导小组作出研究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源清查工作的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农村集体资源清查工作始终,多渠道、多样式、多方位的大力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晓、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我镇成立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进行督导,保证该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建立起“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农村集体资源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坚决禁止弄虚作假、包庇隐瞒,漏报虚报等现象发生,对调查不实、审核不严、作风不硬、行为不当、行政不作为的,要坚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 镇村两级工作责任
(一)村级职责:村级要全面彻底摸清本镇农村集体所属资源被强占、强用和发包情况;对已经发包的要建立排查清册,对发包时间、发包程序、发包价格、发包年限、承包人及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逐项调查登记。在清查登记的基础上,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行为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发包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履行情况,审查发包程序是否合规,审查发包合同面积与地类是否真实相符,审查发包价格是否公平,审查承包人真实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行为,审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利用行为。村委会要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将登记审查情况逐项向村民通告,并将登记审查结果在本村醒目位置予以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公示结束后,要及时依法依规纠正处理,该收回的农村集体资源要坚决收回,该纠正的发包行为要坚决纠正到位。
(二)镇级职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镇村两级干部思想认识,增强村级群众的思想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防止发生负面炒作。水管所提供相关影像图表、江河滩地权属、界线等。林业站负责林地、草原边界,提供林地、草原面积和位置等相关图像、数据。农经站提供各村资源发包款项入账依据等,司法所负责资源清查清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宣传及纠纷调解等,派出所要对清查清收工作参与督促检查,对涉黑涉恶霸占、侵占、强迫流转等问题线索要彻查到底;对利用宗族势利,在群众中煽动、串联以访施压等恶性行为要认真研判,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对拒不配合、在清查中蛊惑以及恶意阻挠清查工作的予以严厉打击。纪委监委对清查清收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清查清收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动真碰硬的,以及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大安市太山镇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太山镇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太喆 太山镇党委书记
张春光 太山镇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兵 太山镇人大主席
刘静雪 太山镇纪检副书记
成 员:楚国权 太山镇农经站负责人
田文军 太山镇财政所所长
杨济帆 太山镇司法所所长
曲 明 太山镇土地所负责人
王海军 太山镇水管所负责人
杨云平 太山镇林业站负责人
刘剑峰 太山镇畜牧站负责人
曹 禹 太山镇派出所所长
陈忠武 太山镇农业站负责人
矫立平 太山镇万山村党支部书记
王 武 太山镇宝石村党支部书记
张 忠 太山镇进步村党支部书记
李 峰 太山镇地窝卜村党支部书记
付春江 太山镇幸福村党支部副书记
王志中 太山镇双全村党支部书记
赵东风 太山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
翟彦涛 太山镇长春村党支部书记
张一洪 太山镇高家村党支部书记
张继彪 太山镇张家村党支部书记
吕志锋 太山镇解放村党支部书记
王 兴 太山镇太平村党支部书记
陈文东 太山镇山湾村党支部书记
程 雨 太山镇跃进村党支部书记
卢亚福 太山镇巨宝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
大安市太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