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0647/2024-01001 |
| 分 类: | 林业 ; 议案 |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丰收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 标 题: | 大安市丰收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大丰政发〔2023〕7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0647/2024-01001 | 分 类: | 林业 ; 议案 |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丰收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 标 题: | 大安市丰收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 | ||
| 发文字号: | 大丰政发〔2023〕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丰政发〔2023〕7号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载体,面向社会、深入村屯、突出实效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
(二)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
(三)《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管理规定。
(五)森林草原火险预防、扑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六)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先无进个人、典型经验及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三、时间步骤
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开展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30日)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制作、粉刷、维护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牌,印制宣传单、联防公约、标语等宣传品。
(二)重点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31日,秋防: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启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农事用火集中时段、节假日、旅游景点、森林草原防火区和高森林火险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结束阶段(春防:6月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重点做好宣传工作的检查、总结,回收保管森林防火宣传物品。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
1、林区组织专门宣传队进入林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尤其对外来入山人员当面讲政策、讲法律、讲后果,提醒外来人员增强防火意识,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要出动宣传车开展宣传造声势,形成良好的氛围。
2、印发宣传资料、条幅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林区悬挂横幅标语,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3、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校园、乡村、农户、企业”活动,持续倡导集中祭扫,破除丧葬陋习,做好林区防火宣传;做好中、小学生林草防火宣传和安全避险教育;做好农业生产人员禁烧宣传教育。
(二)抓住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进行大力宣传
在高火险时段,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祭祀用火集中增多的时节,乡政府要结合各自区域居民、流动人员及传统习惯等特点,对防火宣传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集中人力、物力、精力,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普及防扑火基本常识,重点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反面典型案件等,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积极引导转变传统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陋习,对聋哑、智障、精神病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者的监护人和流动闲散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对林区过往车辆、行人,特别是野外作业人员要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警示教育,严禁吸烟,严管生产用火,防范减少火灾隐患。重点时段,乡政府增加宣传车巡回次数,护林员要到重点林区及重点区域进行宣传,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一人,不留死角盲区。
大安市丰收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丰收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苏凤国 镇党委书记
汤 溯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光 副镇长
成 员:赵则海 林业站站长
邹建波 洮儿河村书记
辛立洪 新立堡村书记
王洪江 丰收村书记
朱柏锋 新富村书记
李庆国 富胜村书记
刘玉江 富安村书记
邵殿森 富有村书记
刘金龙 新田村书记
吴玉森 新乐村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