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101D/2021-00647 |
分 类: | 应急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07日 |
标 题: |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联合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联政发〔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07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8101D/2021-00647 | 分 类: | 应急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07日 |
标 题: |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联合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联政发〔20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07日 |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联合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大联政发〔2021〕3号
各村委、乡直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冬春两季可能发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好“四早”要求,现将《大安市联合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委、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附件:大安市联合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试行)
大安市联合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安市联合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试行)
为全力应对冬春季新冠疫情的传播风险,快速锁定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按国家规范要求严格进行管控,及时扑灭疫情,落实好“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出现确诊病例和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及时、有效、科学、精准的原则,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按照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实现5天内完成我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目标。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新冠-2病毒核酸复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联合乡区域内涉及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各项工作。特别是出现聚集性疫情时或确诊病例;经专家判定为高(中)风险地区时;邻近周边地区有疫情暴发流行时;经上级专家研判认为有必要开展人群核酸检测的。本方案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C202022号)要求,按照及时、有效、科学、精准的原则,根据流调情况,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全乡常住人口约为9千人,我乡在5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五、组织体系及职责
启动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时,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我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每日定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的短板问题,组长由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长担任,成员为各相关部门;下设5个工作组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逯德龙 联合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田金鑫 联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伟宏 联合乡副乡长
成 员:张一聪 联合乡派出所所长
赵春雨 联合乡卫生院院长
李 燃 联合乡办公室主任
孟宪涛 联合乡农业站站长
刘东彪 联合乡畜牧站站长
杨学东 联合乡民政办主任
夏志良 联合乡财政所所长
李艳东 联合乡农经站站长
李景霞 联合乡劳保所所长
宿国华 联合乡安监员
下设5个工作组
1.物资分发保障组
组 长:田金鑫 联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李 燃 联合乡办公室主任
夏志良 联合乡财政所所长
孟宪涛 联合乡农业站站长
2.信息收集发布组
组 长:黄金波 联合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 燃 联合乡办公室主任
刘艳红 联合乡妇联副主任
李景霞 联合乡劳保所所长
3.工作进度调度组
组 长:王伟宏 联合乡副乡长
成 员:李 燃 联合乡办公室主任
4.核酸采样设置指导督查组
组 长:王伟宏 联合乡副乡长
成 员:赵春雨 联合乡卫生院院长
5.核酸检测质控组
组 长:姚婷婷 联合乡副乡长
成 员:赵春雨 联合乡卫生院院长
(二)工作职责
1.村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队,负责人员动员、组织、公告、登记、宣传引导和现场保障等工作,当工作人员不足时启动网格化包保部门进行支援。
2.公安部门:负责每个采样点派驻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3.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在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迅速调集核酸检测医疗资源,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必要时协调省、市级卫健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5.办公室、财政、应急部门:负责物资采购资金和厂家的联系。
7.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的准备工作;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疫情发生时,在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采检、送样、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六、检测标准
低风险:按10:1混样检测筛查;中风险:按5:1混样检测筛查;高风险、疑似、隔离观察、发热门诊:按1:1单样检测筛查。
七、人员储备
(一)核酸采样人员:全乡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村医)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人人过关。
(二)核酸检测人员:全乡已培训有检测资质人员16名。
(三)样品转运人员:将样品按转运要求在2-4小时内送至指定实验室。转运单位有市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每个单位派出2名专职人员和专车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八、计划安排
(一)合理设置采样点。
每村设置采样1个点,邻近两村全人口较少的可合并设置1个,卫生服务中心采样人员力量薄弱的由二级医院按医联体对应方式进行增援;采样点的设置优先考虑村部,如若不具备上述场所的单位,则由属地调用公交车、保暖帐篷或活动板房等其他能提供供暖设施的场所。
采样点划分为测温区、等候区、登记区、采集区和临时隔离区,各分区设立清晰的指导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候区: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设置人行通道和1米线标识,保证人员单向流动,严控人员密度,避免大规模采样时人员聚集,等候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口罩;登记区:配备适量桌椅;采集区:配备采集所需的物品;采集辅助区:空间应相对密闭,用于采集人员更衣、备餐、值班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样过程中出现的高危人群(包括疑似患者、体温高于37.2度人员)。每个采样点物资有4把额温枪、8张桌子、16把椅子、4个污物桶、1000个病毒采集管、若干个压舌板和鼻口咽拭子、2个转运箱、10瓶速干手消液、5瓶75%酒精、含氯消毒剂、4个喷壶、4个清洁桶、30套二级防护用品。
(二)开展全员核酸采样。
核酸样本采集工作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核酸采样机动工作组、应急流动核酸采样工作组以及外环境样品采样组。
1.各村采样工作组根据区域人口密度和属地管理工作原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负责所属辖区的村核酸采样工作任务,按照每个采样点设置3名采样工作人员来准备,如有应急突发事件,求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支援调配核酸采样工作人员,确保全员核酸釆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核酸采样机动工作组由三个社区服务中心组成。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三个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机动调配安排核酸采样工作,支援各村核酸采样工作组完成核酸样本采集工作。
3.应急流动核酸采样工作组由联合乡统筹调配,合理指派具体工作组开展工作。针对行动不便和有特殊情况的受检人员采用上门流动核酸样本采样形式来开展工作。
4.外环境样品采样组由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三个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并开展对确诊病例相关联的外环境样本采集工作。
5.核酸采集产生的医用垃圾由各采样点的医疗机构转运至本单位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统一进行合理化处理。
(三)样本收集、保存及转运。
收集:采样管理统一放置在试管架上,将核对后的采集管放入透明塑料密封袋中(一层容器)并封严袋口,用75%酒精喷洒密封袋外部。将密封袋放入二层容器(可选内配适量吸湿材料的包装盒或双层医用垃圾袋),密封后用75%酒精喷洒消毒。
保存:全乡各采样点设置样品暂存处,暂存处上锁并由专人负责。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应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转运:样本转运人员和采样点人员核对,交接样本和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填写样本交接记录单并双签后立即密封,转运人员将样本放入生物转运安全箱内,采样登记表放入独立密封袋,随转运箱一同转运。配备3台转送车辆和6名转运人员,车辆张贴样品运输标识。
(四)核酸样本的检测。
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根据检测能力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采用混样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全市共有4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分别为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安市中医院、大安市疾病预-10-防控制中心和长春市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按合约规定完成日最大检测量)。市内三家实验室日检测能力为单样检测900人份,第三方实验室每日单检2000人份,全天单检累计最大检测4700人份。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次日上午将前一日的检测情况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对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检测机构不出具检验报告单,直接通过网络直报形式按要求上报;对于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检测机构立即上报院感部门,同时立即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属地、公安、120转运车辆对该混采管的个待检者暂时单独隔离,由采样小组重新用单管采集进行复核,复核单管核酸检测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回报,暂时隔离人员立即解除隔离;单检依然出现阳性结果的,由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大安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屈学敏和市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办公室,大安市疾控中心立即上报白城市疾控中心对样本进行复检,同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120负压救护车将阳性患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病房观察治疗。
(五)储备检测设备和用品。
全市除三家实验室使用的核酸提取仪和扩增仪外,至少备用1-2套核酸提取仪和扩增仪。物资发放保障组每天定时调度,随时掌握每天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使用消耗量、库存量、保证储备不少于10天的使用量,必要时联系意向签约厂家及时调配运送各类防护物资,保障核酸检测的物资供应。
(六)严格规范开展检测。
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最新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生物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控制,落实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根据安排常态化接收上级临床体验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落实检测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详细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