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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82691044116M/2022-0569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龙沼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龙沼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882691044116M/2022-0569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大安市龙沼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龙沼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关于印发《龙沼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为有效防范遏制第三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按照《大安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大安委字〔2022〕1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安市龙沼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沼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全省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大安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大安委字〔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龙沼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白城市、大安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差异性。突出季节性,针对第三季度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灾害发生概率增大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紧紧围绕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从政到企的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上海石化“6-18”爆燃、山东泰安“6-21”液化气罐泄漏爆燃等事故教训,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
  三、整治内容
  全镇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落地落到位,重点突出以下8个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以化工、医药、油气开采企业为重点,督促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储罐区、仓储库房、外包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重点部位不按照要求设置有毒可燃等气体报警装置、不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监护制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危化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规范现场作业,强化源头管理,坚决遏制火灾爆炸事故。全面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持续抓好危化品储存排查整治,开展油气储存设施安全风险评估,严格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确保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全链条安全。对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隐患,督促企业对遇水发生反应易燃易爆危化品落实好防汛措施。
  (二)道路交通。深刻汲取松原市“4-15”和“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全面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为重点,深入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集》,紧盯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全面整治路面破坏损毁、标志标线不齐和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设施不全等安全隐患,落实“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突出“两客一危”、农用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识“四无车辆”的整治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非法载人、人货混拉、超载超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加强易发生水毁、滑坡、塌方、落石和临水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桥梁、坡道、弯道、涵洞、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加大镇区主干道、重要交通枢纽等道路积水防控力度。
  (三)建筑施工。以华能风电企业施工建设为重点防范各类坍塌垮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和中毒事故发生为重点,强化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脚手架搭建等重点环节、高空作业等重点工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深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模板集》,坚决杜绝违章用电、违规操作和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等行为。加强汛期基础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基础、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的排查;加强施工工地易出现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研判和监测预警;加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施避雷、防触电装置检查。
  (四)燃气。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液化气站违规充装、“黑气瓶”治理和违法运输、违规配送、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违法充装等关键环节的整治为重点,深入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板集》。按照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安委办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要求,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燃气企业按上限添加臭味剂,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严格钢瓶全生命周期、全流转过程追溯管理,超期未检、报废或无登记在册的钢瓶一律不得充装。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和居民住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
  (五)消防。以村(居)民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紧盯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场所,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涉疫隔离场所、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复产复工企业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严防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强化电动自行车、住宅小区、“九小场所”等传统场所风险和新兴业态的联合检查,强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整治。
  (六)自建房。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市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两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学校卫生院院周边、商贸市场等区域,突出用作经营或出租的、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同时,对既有房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排查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的房屋;学校、商贸市场、宾馆(旅店、民宿)、体育场所、娱乐场所、养老院、幼儿园、医疗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的房屋;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设年代较早(特别是2000年以前),年久失修的房屋;农村、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两违”清查三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危房未及时整治的房屋;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七)特种设备。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公园、观光景点、游乐和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场所等公共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和生产。
  (八)防汛。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以江河堤防安全为重点,加强清畅、加宽、增坝等除险和巡堤查险的人员、设备准备;加强临灾暴雨预警“叫应”机制,完善物资调配和应急队伍准备。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25日)。
  贯彻落实《白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白安委(2022)7号),镇里成立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部门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相关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30日)。
  1.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镇村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2.属地排查。各村、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检查整治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単,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改出成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3.行业检查。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处理。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2022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要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的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进而深入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贵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镇领导小组要全覆盖对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及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检查过程中要抓住“关键少数”,检查各类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要坚持“逢查必考”,确保职工安全培训到位;要做到全面系统,既要查生产布局、设施设备等“硬件”,也要查制度措施、技术管理、应急预案等“软件”,确保检查到位、整治行动落地落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镇领导小组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察暗访,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大喇叭等渠道,集中宣传“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问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要引导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龙沼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福龙  党委书记
      于洞明  镇长
  副组长:解忠民  副镇长
  成 员:张春光  人大主席
      关 锋  党委副书记
      丛学武  纪委书记
      刘立敏  党委组织委员
      李云武  党委宣传委员
      方丹明  副镇长
      孙东阳  副镇长
      王晶鑫  副镇长
      杨晓丹  武装部部长
      吕树良  民政办主任
      楚国齐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东平  财政所所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